• 我也有过田园牧歌的生活。这是《旧地重游》第一部分的标题,刻在塞巴斯蒂安收藏的印第安人头盖骨上。想来我也有过田园牧歌的生活,虽然那些美好大概存在于大脑对往事的过滤和加工雕饰里。

    我的眼睛近视了,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换了好多副眼镜才换到七八百度,已经修炼到了人镜合一形影不离的忘我镜界。我早就打算再换掉这幅眼镜,因为正对瞳孔处脱了好大一块膜,让我看到的世界模棱两可,而那是贴近小佳取景器的地方。现在,破镜子破摔,终于将它打破了,事情缘于一场实力悬殊的杀戮……

    钦州真是生态之城,除了野人,市区里的各种野生动物随处可见。那天晚上和Liu在市里闲逛,在市中心的一个黑灯瞎火的花园地带,远远看到一只优哉游哉的小鼹鼠——我最受不得人家显得比我幸福,看到这只小鼹鼠在全球金融风暴面前胆敢如此自得其乐,杀心陡起,蹿过去就与之周旋。后来小鼹鼠的肠肠肚肚就洒在了大街上,血染钦城。当然,我已经老了,以一己之力断然无法杀死一只年轻朝气的鼹鼠,当晚协同作案的还有Liu,他的脚底踩的比我还要欢势。

    我捡起剧烈斗争中不慎落地的眼镜,已经是破镜难圆,从此我眼里的世界就划满了伤痕。

    很多年前,在农村,每到秋冬季节,旱地里的庄稼都收完了,地理一片寥廓荒芜的时候,就是我们打老鼠的旺季。我和村里的小孩少有共同语言,喜欢跟邻村的孩子玩,三五个人,月朗星稀的晚上,人手一根棍子在野地里闲逛,看到老鼠就发足狂奔。我想不起来当初我们都是穿的什么鞋子了,反正不是特步耐克李宁,也不是什么特耐宁,也许压根就什么也没穿,但我们跑的贼快,比老鼠四条腿跑的快多了,将它们逼的慌不择路,然后乱棍打死。

    那是一段像野草一样的岁月,我们志趣相投,神勇无比。可是我已经忘掉了那些曾经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们的名字了。那时候我们有比现在丰富的多的夜生活,在连绵的黄茅草上点上一把野火,火光冲天的温热和辉煌都远远超过现在的灯红酒绿。每次回家都会经过附近的村子,里边都有早就彼此遗忘的故人,但我既不想回到过去,也不想试图再将他们牵着进我茫然未知的将来。

     

     这是在回村子的半道上,路被两旁的相思树、桉树遮掩住,偶尔漏下些许斑驳破碎的阳光,眼睛斜插出去,是小片小片金黄的稻田。

    这是出村的村口,我脚下是铺满浮土的小路,眼前也是金黄的稻田,中间种着一小片红薯,田埂上半枯不黄的野草仍然是很多老牛的主要粮草,再远处是见缝插针的桉树,桉树背后是茂密的竹林。

    村里的人没有变,甚至他们手牵的牛也还是七八年前那一头,变的最多的,是到处生长的桉树。在一片土地上种上桉树,以后就不大可能再种任何一种粮食了。我更喜欢沉甸甸黄澄澄的稻田。从成都回来的时候,晚稻才插秧不久,一片片绿油油的,生机勃勃得像所有刚开始的梦想,但最终成熟的是水稻,不是梦想。大部分作物生长可能只需要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大部分人却有可能一辈子活的越长越愚昧。

    最理想的是春生秋死。我在劈开的干竹筒里面发现了它,本来是一对,躲在干燥温暖的竹筒里患难与共,最后都落了单。人们常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我并不存心拆散它们,拎出来拍两张照片也并不心存半分恶意,我怀疑它们在局促的竹筒里,能不能度过漫长的冬天。

    我不知道书上要怎么称呼它们,我们在夏夜里随处都可以听到它们像蟋蟀一样抖动着翅膀欢唱。在成都的时候见过不少商贩将蝈蝈装进竹篾编织的比拳头还小的笼子里,卖给没见过世面的城里的小孩儿,那些蝈蝈有灰色有翠绿色,身材要短、扁、胖,但仍然看得出来它们是近亲。那些童年一片空白的可怜的小屁孩儿们,像提着灯笼一样提着小小的笼子,疑惑为什么他们新买的小宠物老是不开口歌唱。

    在秋收的稻田里也有它们的另外一种近亲,长的跟他们差不多一模一样,我们叫它们“禾虾”,喜欢将它们逮住,像蚂蚱一样用草茎串成长长的一窜,晚上在油锅里能炒出一大碗来,味道甜美。秋收不关小孩们的事,他们关心的是能在田里穿满多少串禾虾以资饕餮。

    禾虾不会跑到竹林里去,也不会在夏夜抖动翅膀清亮地鸣唱。它们喜欢夏夜,喜欢清幽,喜欢安静,也喜欢打破安静,但不喜欢让人放到阳光下欣赏,刺眼的阳光让它们诚惶诚恐。我喜欢让它们诚惶诚恐,并且热切期待着给它们劫后余生的生命历程抹上些许人为的传奇色彩。- -

    这是我当天的坐骑,有些夸张,还有后边的老房子,也有些夸张。骑自行车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慢点,慢点,再慢一点。我喜欢那些常在近旁却无暇欣赏的景致,左边是徐徐垂落的夕阳,右边是冉冉上升的明月。一路走发现世界一路在变,然后我们也将变成世界认不出来的样子。

    看,芦苇背后也是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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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说两句,上边一只是花蟹,不比我胖多少。蟹的性极容易区分,翻过来看一眼,穿肚兜的就是。和鲤鱼不一样,母蟹在餐桌上比公蟹更受欢迎,伸手在池子里捣鼓了半天,里边全是公的,比祖国现今的男女比例失调还要严重的多,阴阳不和,怪不得里边死气沉沉。图上是只母的,没准还是群里一笑倾城的主儿,不用翻看人家下身,凭神态就知道——睡眼惺忪、无精打采,肯定是因为纵欲过度不堪劳累所致!

    下边一只叫“光坡烤鸡”,某山庄的招牌特色。当然,烤熟了才算,现在差点火候,而且也分不清公母,不过按照鸡群中正常的男女比例,丫估计是公的,祖籍防城港光坡镇。

    那是在防城港,某个周末的前奏,去某个依山傍海的休闲山庄帮人家写点准备在杂志上发表的软文,为了一张招牌烤鸡的照片,山庄工作人员现场宰杀烧烤了一只(上图就是苦主。那天有朋自远方来,我们饥肠辘辘,在公司门口将它大卸八块的样子真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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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关于易水送别,史学家有不同说法,但也有统一之处。统一之处是他们一致认为太子丹心怀叵测、城府深邃,怕荆轲冷静下来减了热情,那样他的三千美女满屋黄金的投资的付诸东流了。为了稳定荆轲,出现了另一个历史人物,就是秦舞阳,他们告诉荆轲,秦舞阳是燕国的勇士,十三岁就因为赌输钱怀疑庄家出老千在闹市里杀了人,他拿着滴血的尖刀,傲然于市,没有一个小老百姓敢喘半口粗气。关于秦舞阳的事情他们只对荆轲说了阳光的一面,为了给荆轲壮胆,将阴暗的一面掩藏了起来,但在路上的时候,荆轲对秦舞阳说,你丫要再不坦白我就把你鸡奸了!

    荆轲有正常的性取向,只是故意吓唬一下跟在他身后拎包的燕国勇士,但燕国勇士被吓的屁滚尿流,告诉了荆轲事情的阴暗面。秦舞阳杀人只是一时兴起,后来看着庄家在地上打滚,哀号,殷红的鲜血汩汩地从刀口流出来,他当场就吓傻了,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别人都以为他镇定自若,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裤裆里大便都已经出来了,他感觉得到,粘糊糊的,还冒着热气。秦舞阳杀了人以后马上知道,杀人是不对的,晚上肯定有恶鬼来敲门,于是面无表情地换了一条裤子就去当地的衙门投案自首。当时太子丹刚从秦国狼狈逃窜回来,努力招兵买马,正好就在那个小衙门里和县令喝酒行令,听说了当天市集上发生的血案,觉得杀人的小伙子勇气可嘉,是可造之材,颇想结交。机缘巧合之下,秦舞阳就成了太子丹的门客,因为秦舞阳还来不及解释,太子丹倒身一拜便称英雄,其他人也就更觉得他是英雄了,秦舞阳不好叫太子殿下失望,觉得成人之美是种美德,便诺诺地接受了溢美,诺诺地在燕国当起了英雄,那是三年前的事情。

    那件事情改变了秦舞阳的一生。枭首之前,嬴政问他有什么想说的,他凄然一声长叹,幽幽地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美好人生要从娃娃抓起!秦舞阳并不想跟着荆轲刺秦。三年前的杀人事件以后,秦舞阳整个人都变了,他晚上一闭上眼睛,黑夜里就浮现出庄家被杀时鲜血喷涌的样子,隐约还能看到他血红的眼睛里幽怨的留恋,这使秦舞阳感到困顿、内疚、万分惊恐,他仍然装作若无其事,其实已经成了胆小如鼠的酒囊饭袋。但太子丹不这么认为,他觉得秦舞阳有一股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清高和孤傲,三岁看老,极有成为顶级侠客的潜质。所以想到需要一个监视荆轲的副手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秦舞阳,而秦舞阳甚至没有拒绝的勇气。

    荆轲见过太多的酒囊饭袋了,一眼就看出来秦舞阳眉宇间的胆怯,迟迟不肯动身。太子丹怕功亏一篑,于是对荆轲说,时候不早了,荆大侠,你该不是想另作什么打算吧?史学家的分歧就是这时候产生的,他们都承认太子丹语言里怀疑和鄙夷的语气,关键是荆轲的回答。荆轲跟史学家一样,也听出了太子丹不信任的语气,情急之下怒不可遏,愤愤然说道,“用不着你来催促!我单枪匹马深入秦国虎狼之地,如果竟自有去无回,大概就是因为秦舞阳这个孬种!我之所以逗留,无非是要等一个真的猛士,既然你不乐意,那我就孤注一掷吧!”支持正史的史学家认为,太子丹是燕国有关部门的正面人物,荆轲是死要面子,等人只是他拖延的借口,若非太子丹一言相激,恐怕早就颠儿了。支持野史的史学家不认同正史学家想当然的观点和推测,他们相信荆轲所言属实,因为在刺秦失败、鲁句践大言不惭的时候,有史学家曾经采访过鲁句践,并获得了第一手不为人知的资料。鲁句践说他有一天在邯郸郊外拿着标枪打兔子,但兔子跑的贼快,一个都没打到。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他抬头在一棵落光了叶子的老槐树上发现一只斑鸠,就一标枪将它射了下来,发现其实那根本不是斑鸠,而是一只信鸽。

    本来鲁句践也分布清楚斑鸠和信鸽,但他在鸽子左腿上发现了一小片衣服,上面是写给盖聂的一封短信:刺秦速来蓟相会徒轲。那天晚上,鲁句践一边吃着红烧信鸽一边暗自高兴:荆轲注定要身首异处了。但荆轲不知道他养的信鸽因为路途遥远在邯郸歇脚已经被故人打下来了,他从确定刺秦开始就飞鸽传书让盖聂从老家快马加鞭赶来共成大事,迟迟等不到,以为盖聂还在因为爱女名节的事情余怒未消,悲愤绝望之下才沉不住气,决定带秦舞阳入秦。盖聂看史书知道多年以后那个刺秦的侠客就是荆轲,他在春秋论坛的连载上知道他出发之前还“有所待”,他知道他等待的是自己,一直在家里心急如焚地等待徒儿的召唤。荆轲失败的消息传来,鲁句践终于怀疑徒儿临行前等的人不是自己,悲愤交加,万念俱灰,再也没有心情上论坛看连载了,终于郁郁而终。那时候史学家还没有采访鲁句践,并没有人知道荆轲送信的鸽子已经给打了下来,所以还没有相关的野史发表在春秋论坛上,就是后来的正史也没有记载这一点,鲁句践到死都不知道详情,老年以后常常坐在夕阳底下,一边看着门前半身高的荒草,一遍咒骂荆轲是不屑徒儿。

    野史上说,盖聂死之前嘴里念叨的仍然是荆轲的名字,那时候他的家人早就在战乱中死光了,他最后的希望便是情同父子的徒儿,他说荆轲年纪尚小,血气方刚,自己应该主动去找他,帮他完成刺秦大计。他说他真想念荆轲,可是他当时已经老态龙钟,他说出来的话没有一个人能听懂。正史学家反对说,这是一个悖论,更加坚定了荆轲师徒仇成反目的研究成果。

    易水送别的时候,荆轲也感觉万念俱灰,他苦苦等待的师傅最终没有对他达成他所期望的谅解,他像新婚儿女希望得到父母亲的祝福一样希望得到师傅的理解和帮助,但杳无音讯,他感到怅然若失;他正值壮年,无妻无女、无父无母,举目无亲,书剑飘零;他回身望去,故人零落,忘年交田光死了,好友狗屠尘世蒸发了,只有高渐离闻风前来送别,带着他的吉他;他感到自己与世界已经完全没有了关系,这一走就再也不能回头了。他和高渐离四目相顾,往事历历在目,执手相看泪眼,无言以对。高渐离不顾簌簌的眼泪,弹起了吉他,琴声高亢哀婉,凄楚动人,荆轲想起多年以前在卫国盖聂门下春秋论坛上看过的小说,一个流氓去刺杀另一个流氓,也是易水作别,也是心存必死,他想起那个悲情英雄的悲歌慷慨,觉得那个故事里写的就是自己,于是和着高渐离弹出的节拍,扯开喉咙唱起了脑海中飘荡多年的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渐离后来说,荆轲那一曲唱尽了一生的悲壮,他听了不能自已,锵的一声将好几根琴弦都扫断了。

    高渐离抬起头来,荆轲已经走了,他远远看着荆轲白衣飘飘的身影,觉得像是前生的注定。他没有挥手作别,右手低垂在下襟处,被琴弦打伤的手指鲜血淋淋,一滴一滴地打在脚下的沙土上,像寒风腊月中一朵朵小小的梅花。

    有时候荆轲回想起来,觉得那天晚上自己不应该骂秦舞阳到死都是个处男,结果一语成谶。他回想起来,觉得秦舞阳是个好青年,胆小如鼠,一直努力改过自新;他被往事折磨,秘密无法吐露,生不如死;他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前途黯淡;他完全应该在三年前就自绝于人们,但他没有勇气,他怕死,怕得要死。后来荆轲一直对秦舞阳心怀愧疚,他知道怯懦的人却要遭受恐惧的折磨是多么痛苦,他本来应该对秦舞阳好一点,让他最后的人生能够泛出一点微光,他完全有能力办到,但因为一时之气迁怒于他,胸怀不够宽广,情感不够细腻,行事不够光明磊落爱憎分明,不是英雄所为。

    荆轲一直以为自己对人生已经真的了无牵挂,死前却开始为秦舞阳感到担心,他慷慨从容,引刀一快,脖子上留碗口那么大一个疤,鲜血从喉咙里喷薄而出,就什么事都没有了,那样的死法何其壮观!秦舞阳不同,他被围在秦国的兵士中间,战战兢兢,嬴政盛怒之下,必定会让他不得好死。荆轲可怜秦舞阳,年纪轻轻,不得好死,连儿女情长都来不及体验。荆轲魂神飘散的那一刻,朝秦舞阳看了最后一样,看到他神情自然,气质洒脱,目光透露出死水一般的宁静。他弄不明白小伙子是被吓的六神无主,还是终于在生死面前最后获得了宁静,他希望他从恐惧中获得的是最后的宁静。

    田光和樊於期一直没有再出现,狗屠也始终不见身影。很多年以后,高渐离在阿房宫里为秦始皇击筑弹吉他,那时候他已经容貌尽毁,双目失明,秦始皇听说他的双手操起吉他炉火纯青,就把他留在了秦宫。他在那里隐隐约约才知道了荆轲刺秦失败的细节,当初荆轲像黑社会交易一样取过秦舞阳手里的手提箱,打开,里边装有证明樊於期已死的一些信物和燕国富饶之地的地图。秦王嬴政喜形于色,正待拿起地图的时候荆轲抢先一步下手,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了一把象牙小手枪朝着嬴政胸口砰砰就是两枪。荆轲射的很准,正是心脏的位置,嬴政应声倒地。他看到一招得逞,喜上眉梢,纵声长啸,正自得意,嬴政从地上一窜而起,伸手就抢过荆轲的象牙小手枪,朝着荆轲大腿砰砰就是两枪,嘿然而笑。秦王说,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然后解开外套,里面竟然穿了一件防弹小背心!一些深情寂寞的宫女告诉高渐离,当时荆轲一言不发,对秦王怒目而视,秦王不怒自威,抬起象牙小手枪对准荆轲眉心就扣动了扳机,但枪没响,它太小了,只能装四颗子弹。秦王随手扔掉小手枪,抽出御座上的东洋大砍刀,一刀就将荆轲的脑袋看下来了,宫女们看到,气血从荆轲脖子上喷涌而出,升腾起八尺多高的一层血幕,蔚为壮观,荆轲被砍掉的脑袋轱辘轱辘地滚到了秦舞阳的脚下,“最遗憾的是那把象牙小手枪,那可是好东西,可惜一下摔得粉碎,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了。”

    野史上说,高渐离觉得自己就是那把摔碎的象牙小手枪。终于有一天,他听清楚了身边厚重沉稳的脚步声,操起手中吉他,使尽平生力气一把拍了过去。高渐离看不到,吉他在一根廊柱上被打得碎屑纷飞。(完)

  • 5.

    据荆轲本人承认,燕国的几年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岁月,直到死去很多年之后,他仍能清楚地记起和高渐离的每一场欢宴。史书上说,“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对这一段记载最为满意。

    高渐离算是蓟城最早的个体户。史学家们觉得蓟城是个好地方,但字比较难写,尤其在竹简上需要刻很多刀,甚麻烦;且古代文盲多,生僻字不利于流行以及推广,于是应史学家们的要求,一些拥有“硬道理”的人将蓟城改为“燕京”、“幽州”、“上京”、“涿郡”、“北平”,等等等等,到两千多年以后,终于定为了“北京”。在北京还叫蓟城的时候,高渐离在那里开了一家特色酒吧,出卖一种自酿的“燕山”浊酒,以狗肉、歌声下酒,该酒吧以酒浊肉香、琴声激昂声名鹊起,俨然成为了燕国小资的欢聚之地。荆轲刚到蓟城的时候,田光就是在那里招待他的。

    荆轲跟高渐离一见如故,觉得他就是自己追随田光远道来到燕国的原因,便跟田光说不走了,要一辈子在这里跟高渐离醉酒高歌。于是田光也没了兴致,讪讪然回到家里。

    像荆轲一开始并不是侠客一样,高渐离并非一开始就是个体户。他家境不好,但上过几年私塾,酷爱吉他(时称筑)演奏,技巧娴熟,是个小文艺青年。他十五岁背井离乡,在京城的大街小巷靠卖唱为生,自己创作了很多歌曲,有些甚至在小范围内广为传唱,大受好评,但仍然没有引起唱片公司的注意,加之战国烽烟四起,礼乐败坏,面对饿殍遍野民不聊生的艰难时世,进入唱片界出版发行像《诗经》一样畅销千古的专辑的初衷变得越来越不可能,有想法没办法,便被迫放弃了最初的梦想,倾尽所有在城市的边缘开了一家小酒吧。两千多年以后的酒吧是颓废和堕落的代名词,但在两千年以前不这样,两千年以前高渐离不必等到夜深人静姑娘们心理防线最脆弱好汉们原始欲望最强烈的时候再开门营业,而是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开门做生意,随时有顾客随时招待,他们把酒言欢不是为了给小姑娘下迷药然后尽猥琐之能事,他们悲欢同类,谈论国家大事,心怀民族兴亡,切磋武艺,惺惺相惜……

    高渐离是个粗犷的壮汉,豪放不羁,却有细腻的感情,他的酒吧名气不大,但圈内尽知。这正是他所求的,他从小生活落魄,受穷已是家常便饭,难得的只是三五知己推杯换盏互诉衷肠。酒吧有三大特色,浊酒、悲歌、大肉,但最吸引顾客的是高渐离的重感情。高渐离一度觉得,交朋结友、把酒言欢,畅谈人生、悲歌慷慨就是他一生的事业所在,但荆轲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为了避免“有关部门”注意,小酒吧一般不会过分热闹,生意清淡绵长,高渐离又当老板又当跑堂,所以原来只需要一个雇员,就是史书上所说的“狗屠”。但后来荆轲出现在酒吧里,主动要求留下当店小二,高渐离稍稍犹豫一下就答应了。高渐离认识和荆轲一起的中年汉子,他叫田光,祖籍即墨,田氏是齐国的国姓,祖上是齐国的望族,田光现在则是燕国的望族,金銮殿里、天子脚下,翻云覆雨等闲间。高渐离发现田光对荆轲甚为恭敬,颇有礼贤下士之嫌,料想荆轲此番得入豪门理应当仁不让,他想不到荆轲竟会提出如此苛刻的请求,但见他眉宇坚毅,书剑飘零,料想也是性情中人,便答应了下来。

    燕国律法认为商人重利,规定政治家极其家属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下海经商。田光有政治家的身份,是燕国舆论所指,轻易不会光临坊间各种消费场所,以免造成傻逼名人效应。但荆轲在高渐离的酒吧当店小二以后,田光就常常穿着便以在那里出现,和酒吧里的老板跑堂相谈甚欢。

    狗屠是世家,祖祖辈辈都是燕国刽子手,碰到战乱或者荒年或者将门灭族,他们家就得杀很多很多给有关部门捣乱的人,往往是全家出动,鬼头刀一切一个准,还是忙不过来,没少受到督责、罚款。等到狗屠这一辈,也对杀害自己的同胞的各种技巧了然于胸,同时认为杀人和杀狗道理是相通的,当机立断改行做了狗屠。对于他这个做法,家人喜出望外,说祖宗灵光家族有望,终于有人要出人头地了,居庙堂之高,杀人杀不过来可能是要被酷吏打板子的,但处江湖之远,杀狗杀不过来大不了卷铺盖炒鱿鱼,天灾饿不死手艺人,实在是一本万利的铁饭碗,当下召开了家庭会议,觉得这是开天辟地君真健,就把他真名隐去,以“狗屠”之名行市侩之间。如果不是荆轲出现,他就可能成功脱离家族隐姓埋名过起田园牧歌的生活了,他不赞同荆轲“人生天地间当名垂千古” 虚妄、荒诞无稽的追求,但喜欢荆轲的豪情奔放和狂放不羁,同时也为了证明荆轲在燕国感到幸福的说法所言不虚,便同意让史学家知道有一“狗屠”与高渐离、荆轲曾经无数次地慷慨歌燕市、泣涕两三行,但几年之后,易水一别,就再也没人知道他的下落了。

    据史学家证明,狗屠在失踪前也曾经向当地媒体表示,他会怀念荆轲这么一位知交好友,同时也会怀念他们一起相处的岁月,荆轲走后,他对凡尘已经没有了留恋,将要消失在天地混沌之中。高渐离在关掉酒吧之前也曾经照会媒体,说他脑海中永远磨灭不掉荆轲手里拿着油腻腻的肥狗腿放声高歌的形象,他和狗屠、荆轲一起经营小酒馆的几年,是哀鸿遍野的战国乱世里最美好的时光。

    美好的时光总是分外短暂,田光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小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名声越来越响,狗屠和高渐离都知道,荆轲不是池中之物,总要有扶摇直上、抟飞九天的时候。每一场注定要曲终人散的欢宴,酒入愁肠,他们越来越感伤,总是喝的醉醺醺的,高渐离一如既往地弹起吉他,荆轲总是伴着高渐离的弹奏唱出很多年以前老牛倌教给他的古老的卫国民歌,哀婉苍凉,意境辽远,狗屠每次都醉得不省人事,等荆轲唱到动情处就从桌子底下爬上来,手里拿着荆轲吐掉的一大块狗骨头在桌子上咚咚呛呛一阵猛敲,扯开嗓子叫好。荆轲曾经提议,说他们可以组建一支乐队,自己当主唱,高渐离是主音吉他,狗屠拿上两根狗骨头就是一流的打击乐手,拉拉队招呼一声满大街都是,但这个宏愿终于没来得及实现。

    田光是长者,自恃身份,点到为止,从来不会喝醉酒,从来都穿便衣。有一天他穿着官服来到了小酒吧门口,伟岸的身子一下挡住了大片光线,给门房里投去一片狰狞的阴影。田光对荆轲说,走,是该你扬名立万的时候了。高渐离朝外看去,门外红霞满天,田光和荆轲的背影慢慢消失在苍茫的暮色中,听到狗屠淡淡地说,一切都结束了。

     

    6.

    荆轲想做英雄,但在见到田光的后台老板并且媾和之前,他还只算是草莽,连绿林都算不上。连高渐离和狗屠这种不读圣贤书不问天下事的人都感觉得到,田光在燕城脚下有很浓厚的政治背景。

    高渐离们知道的事情,史学家也知道,天下人因此也会知道,田光的后台老板姓姬名丹,是燕国太子。这个名字不太好听,读起来像“鸡蛋”,很容易让人想到韭菜、葱花,想到鸡飞蛋打。更让人叫绝的是乃父姓姬名喜,读起来像“鸡屎”,史学家相信,就算是战国的鸡屎也是臭不可闻的,因此对“鸡蛋”表示了哀婉的宽容。因为这一份难以理解的宽容,姬丹显得惴惴不安,听到母鸡抱窝咯咯叫就想到鸡飞蛋打,充满了危机感,所以,为了获得心里的宁静,燕王喜将他立为太子的当天,他觉得自己已经小有权力,就照会当地媒体,学人家统一度量衡一样,宣称以后再也不许管他叫“鸡蛋”,统称太子丹,餐桌上不许出现番茄炒鸡蛋甚至小葱拌豆腐之类的菜肴,违者当街论斩。

    这种钳制舆论的做法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虽然他是促成荆轲从草莽蜕变为英雄的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但平心而论,燕太子丹的一生乏味透顶,之所以有人还记得他,只是因为史学家将他的一生以几百字的跨度浓缩到了荆轲的故事里。太子丹的生平简单凄然,小时候被寄养在外省,受尽了“没妈的孩子像棵草”的辛酸,长大好不容易攒足了路费,迢迢千里回到家乡,本想一家团聚从此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最后因为燕王喜觉得他给自己捣乱,被杀死在全家外出旅游的路上。如果不是荆轲,他就像很多老牛倌一样,从生到死,了无痕迹。

    荆轲一度觉得,他活着的使命不是刺秦,毕竟刺秦没有取得最后的成功;他觉得自己活着的使命是使一部分人永垂不朽,老牛倌、盖聂、鲁句践、高渐离、田光、樊於期、秦舞阳以及太子丹,等等等等,都是因为他到这个世界潇洒走了一遭,才引起了史学家们的注意,得以垂姓名于青史——这才是他最后取得完满成功的事业。如果说刺秦只是达到使上述人等名垂千古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那他就不会再有所谓“刺秦”的失败,鲁句践也就不会恩将仇报诋毁他不学无术沽名钓誉了,被一个傻逼骂为傻逼是不能容忍的,荆轲更加希望能够接受这种盖棺定论,但史学家舍本逐末,只将焦点落在嬴政和荆轲的身上,对真正的主题视而不见,使荆轲终于抑郁千古,永世不得安宁。

    由于史学家是不遗余力,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荆轲刺秦,失败告终。这是正史的记载,野史另有它自己的说法。

    史学家说,他们记载历史的工具叫史笔,既然是笔,就有用墨着色浓淡粗细的区别。这个说法有点抽象,具体一点的说法是历史有各种写法,正史是官方统一通行的口径,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存在的意义不在于真实完整地还原某一段过往的岁月,而是站在“硬道理”的立场上分析自己茁壮成长、前朝更迭衰亡的秘诀,而总结经验的意义是要继往开来,是要给当朝的各种人民公仆予警醒和借鉴。出于这点考虑,正史可以通过各种虚构、夸张等小说的笔法,不择手段地达到教育的目的。它们一点都不可信,但是得到官方的承认和赞赏,有关部门觉得它们是好的,正确地引导了社会舆论,因此它们就会有出版社的追捧,有莘莘学子的刻苦钻研,因为公务员考试已经将之列为了考试重点。

    和正史相对的写法叫“野史”,它存在于最广大的草根和准草根阶层当中,因为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承认和赞赏,它们大多只能够通过口口相传,最后有一两个无聊又无法无天焚书坑儒时代漏网下来的知识分子臭老九胆敢将之整理成书,也难得有出版社敢冒有关部门之大不讳结集出版,所以市面上流行的各种野史著作,就像天安门诗抄一样,即便多么大声疾呼要天赋人权要文艺复兴要百家争鸣,都只不过是些没有著作版权的盗版。史学家说,这不是问题的根本,问题的根本是为什么野史得不到官方的承认和赞赏。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关乎价值取向的重大人生问题,从出发点上,正史为的是匡扶世界、经世济民,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点崇高伟岸;而野史的出发点却是娱乐,娱乐带有取笑的意味,而为了取悦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野史常常拿有关部门开涮,庸俗低级,这是有关部门不乐意出现的,它不是严肃的生活所应该拥有的态度,从这一点上,即便野史多么忠于现实,即便正史多么出于虚构,还是可以高下立判。

    但史学家说,正史有政治庇佑,野史有群众基础,尽管研究正史的人最后都名利双收,但由于野史里乐趣无穷,又如此地接近创造历史的劳苦大众,因此往往比正史更加繁茂蓬勃。在太子丹怂恿荆轲到咸阳送命的问题上,正史和野史的记载达成了少有的共识。但说到底,正史终归是要中规中矩,野史更加杂花生树,这是本质的区别。

     “及政立为秦王,而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对于不该说的话,正史讲究的是含而不露、点到为止,其他的就由野史补充,这是史学家们自私的地方,他们都想黑白两道左右逢源,不至因为得罪有关部门就失去饭碗。太子丹在秦国作客的时候曾经受过嬴政虐待,野史说这是问题的关键,有了这个过节,太子丹的行为就显得可疑。史学家们认定,太子丹报私仇的成分多于匡扶社稷。至于太子丹在秦国受了嬴政什么样的侮辱,由于太子丹对不光彩的事情向来守口如瓶,自始至终都没有向史学家透露半句,所以天下人都不知道所以然来,据史学家猜测,可能是当时姬丹还没有被立为太子,而嬴政已经大权在握,就看不起姬丹,骂他是小地方来的乡下人。土包子就是有这么一种特性,受不得人家叫他土包子。

    刺秦议案密谋了许久,太子丹回国之后就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刚开始物色的人并不是荆轲,而是田光;这个主意也不是首先出自于太子丹,而是出自于他的老师鞠武。几百年后,老师责罚学生是传统,是美德,是消遣,是家常便饭,是各种美好的东西,但在燕国,在太子丹的寓所,情况刚好反了过来。太子丹一逃回来就想方设法要报嬴政的侮辱之仇,逼着鞠武想办法,想不出来就不给提成,还倒扣工资,这分明是要断鞠武一家八十岁老母和三岁小儿的活路。鞠武废寝忘食、冥神枯死,终于想出了刺秦这一部臭棋。太子丹说,这办法好,你既然想出来了,继续帮我物色一个人选吧,如果找不到,那就你自己去。鞠武最后找的人就是田光。

    田光在燕国富甲一方,半朝半野,平生最爱游历天下。当时还没有移动电话,甚至没有全国连锁的邮局,自然也就没有地方发电报,太子丹只能抱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心态,花了三年时间才等到田光回来。田光回来的时候带着荆轲,但荆轲遇到高渐离之后就耽于酒肉,不愿意走了。

    太子丹召见田光是时候,带了八千人马,将田府团团围住,说他们要商量国家大事,为了保密,要将田宅团团围住。田光知道国家大事的性质,不想接手这个活计,但鞠武说,为了国,为了家,还是勉为其难吧。他说“家”的时候声音故意压得很重,田光看着那些明晃晃的刺刀,就答应了。但田光说,鞠武对他的“智深而勇沉”的评价是扯淡,他快六十的人,已经是快要退休的年纪,对着西施貂蝉都提不起兴趣,更别说杀人放火了。他说这话的时候,乜斜着燕太子,看到他眼中隐隐闪露出一道凶光,于是接着说,我认识一个人,深沉勇武,胆识过人,能千里之外取人首级,这个人就是荆轲。

    荆轲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接下这桩买卖,但知识分子的臭脾气还是让他假意再三推脱,装作决意不肯的样子。这可急坏了燕太子,因为荆轲不像田光,有家有室,有把柄抓在他手里,荆轲孑然一身,浪荡天涯,一个不满意就可高飞远走,渺无痕迹。他并不知道荆轲要当英雄的初衷,不知道他始终是要答应下来了,于是又是打躬又是作揖,作出了各种美好的许诺,还让荆轲住进了燕国王城之下最豪华的房子,房子里成千成百都是任由他享用的黄花大闺女,正史的说法是“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野史说这句话有几分扯淡的成分,因为太子丹给足了荆轲房子跟女人,并没有给他车骑,他怕荆轲反悔骑马撒丫子就跑得无影无踪。

    在刺秦这件事情上,正史里还反复提到一个叫樊於期的逃犯,说他是刺激荆轲的一个重要棋子。野史对这点并不苟同,野史觉得刺秦是既定的方针,不会因为一个逃犯而有所更改,正史的长篇巨富显得生硬偏颇。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也曾经向史学家表示,正史的记载是樊於期有意为之。樊於期在秦国犯了事情,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过是嫖妓不给钱,抓住了打十几板子、罚款纹银五十两就算了,但樊於期怀着侥幸心理越狱了。越狱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抓住了打几十板子,罚款纹银二百两就算了,坏就坏在他越狱的时候心慌神乱,一下子杀死了八个狱卒。杀人是要判死罪的,狱卒是国家公务员,看起来官职卑微,但能成为公务员说明他们都是有来头有背景的人物,所以杀狱卒更是罪加一等。嬴政曾经跟樊於期斗过地主喝过花酒,颇为欣赏他的豪情奔放,本想网开一面,但因为樊於期杀的狱卒太多了,就算国家肯放过他,被害狱卒后面的江湖人物可都是手辣心黑。于是嬴政使人偷偷找到樊於期,给了他一大笔钱,告诉他说,念在往日的交情,你走吧,但我决定灭你的族,你家人死在国家手里比死在黑社会手里要幸福的多,虽然你从此就绝后了,但你知道富不过三代,生出来一个不孝子你的生前身后名就毁于一旦了,你可以拿着这笔钱去收买相关人物,图个史笔留名,光照千秋,也算是传宗接代,名声永远比精虫可靠……樊於期觉得有道理,就装出一副悲愤和不共戴天的神情跑到燕国,请求太子丹为他报灭族之仇。

    正史上说,田光和樊於期最后都为了正义的事业而奉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达到了精神的永生和不朽。对于这点野史表示理解,正史主要的功用就是歌功颂德、引导舆论,编出田光樊於期慷慨就义的情节,无非是要使枯燥的陈述稍微有一点点吸引力,以便更好地说服更多痴头傻脑的壮士为了某种不切实际的所谓伟大事业轻于鸿毛地献出自己并不值钱的生命。野史的生命和立场不同,所以就告诉人们,田光和樊於期只是在荆轲面前诈死,之后就去云游四方了。田光和樊於期商量过,荆轲武功高强,性情刚猛,但智商一般,刺激他入秦根本不用付出生命,诈死就能蒙混过关,没必要浪费两条豪杰的性命。

  • 2.

    很多年以后,荆轲带着秦舞阳在前往刺秦的路上,经过卫国故地,残垣断壁都不剩了,到处长满荒草,不禁回忆起父亲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荆轲觉得他父亲完全可以辞掉牛倌的工作,自主创业,凭他的身手,光在草地上打野兔到集市上卖都能让生活更加美好富足,还能给老婆不时添置两件狐皮夹克,那样兴许她也就不会跟着没出息的劫匪私奔了。老牛倌的问题在于觉得那样太丢脸,孔子说过,“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打野兔在当时的舆论看来,属于游手好闲的极端一种,是得不到政府部门认可的。背靠大树好乘凉,给地主当牛倌起码还算得上是一份体面的公职。

    当时还没有公务员的叫法,在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的时代,光宗耀祖比较正统的出路是成为幕僚,通俗说法是门客,就是现在的政府编外人员。幕僚当好了能够得到主子的推荐,在诸侯王面前显现才能。当幕僚最重要的是要找个好主子,如果你跟了孟尝君,肯定得要学会鸡叫、学小偷小摸;如果你跟了信陵君,就不能相信酒香不怕巷子深等他发现你的才华,而要主动跟他说,你很牛逼,然后让他带着你东躲西藏;如果你找到的是萧何,他大概会把你推荐给刘邦,成王成侯再自求多福;但如果你仰仗的是田横,你最后的出路就是跟着另外四百九十九位同仁漂洋过海集体自杀。荆轲不懂这点,他只知道母亲跟野汉子跑了,父亲死了,天地沉浮世界苍茫就剩自己一个了。那会儿荆轲16岁,正是高中准备考大学的年纪,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

    第二天,因为老牛倌没有按时上班,地主家的牲口咩咩嗷嗷哞哞直叫,像死了亲爹一样鬼哭狼嚎,地主家就派一个负责考勤的叫盖聂的幕僚过来督责。史学评论家说,虽然后来荆轲和盖聂仇成反目,但毫无疑问盖聂是荆轲成长道路上至关重要的一位贵人,更有学者认为,“他(荆轲)可以超越盖聂,但绝不能绕过盖聂。”据史学家考证,战国时代的工作环境“甚苛刻”,首先一条就要按时上下班,这就需要一名严格的考勤人员。史学家还说,考勤容易得罪很多人,还会有在某个街头巷尾被蒙面人殴打的危险,属于高危职业,所以考勤人员一般都由武艺高强的资深门客担任,而盖聂就是这么一位资深的门客。

    除了要防备报复,盖聂的工作很清闲,坐在办公室里等同事上下班签到摁手印,其他时间就摇着蒲扇吹空调,所以对大管家派他去贫民区督责牛倌的差事颇有微词,怏怏不乐,尤其当他衣着锦绣穿过闹市繁华走进西城区狭窄肮脏臭气熏天的小巷时,忍不住赌咒大管家媳妇生孩子没有屁眼。但盖聂看到荆轲的那一刻,不禁感觉眼前一亮,一片大好前程在脑海中延展开来。无可否认的是,古代人比现代人更能知人善任,现代人借助各种精密仪器研究各种犯罪心理还是觉得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古代人却总是能够通过简单的面相就知道项羽要扯皮刘邦要当皇帝商鞅要身首异处李斯会不得好死——在当时的盖聂看来,荆轲会名垂青史——太有偶像气质了!盖聂懂得另外一个两千年后才由一个黄头发高鼻梁蓝眼睛的英国人牛顿说出来的道理:要有所成就,最好的方法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他清楚地知道,若非借助荆轲的名气,两千年后根本不会有人再记得有个叫盖聂的人,更别提知道他曾经在榆次当过流氓了。

    盖聂破门而入的时候,荆轲正被一个问题困扰着。盖聂想不到那么肮脏的贫民区能够邂逅那么一个俊美的西城男孩,当下断定他和自己有三千年的缘分,而缘分之始就是帮他解决父亲的丧葬以及生活的困扰等问题。同一天,他还代表地主和荆轲签订了18年的合约,荆轲要继续给地主做18年牧童来偿还父亲丧葬的费用。盖聂对他说,那是卖身葬父,将来可以立贞节牌坊!但后来荆轲其他方面的名气比卖身葬父要大的多,贞节牌坊也就用不上了,这是后话。

    总之,荆轲入了大公司,成为了一个有公职的人,用街坊的话说是少年有为。盖聂是他的第一任经纪人,他对荆轲说,像你父亲那样打野兔是没有出息的,要打就打人!但他又改口说,学杀人应该从学杀野兔开始,所以他负责教荆轲杀人,但荆轲所杀的野兔要交给他下酒。后来有一天,荆轲对盖聂说,“我连野兔都能杀,还怕杀人么!”盖聂觉得,他可以出师了。那时候荆轲21岁,身材俊朗,骨骼奇异,容貌甚伟。

    盖聂在上班和练武之余还有一个爱好,就是诵读《诗经》,因为里边充满了淫词秽语,诵完能让人性欲勃发、胃口大开,整整吃掉八只野兔!他还给荆轲说,做侠客要能酒能淫,于是也教他《诗经》。但荆轲不喜欢《诗经》,他读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时候,想到的是母亲竟然跟那样一个娶不起媳妇的人私奔了;读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时候,想到的是母亲风餐露宿风雨兼程地跟在一个臭男人身后浪荡天涯;读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时候,想到的是母亲下半辈子福祸难料死生未知;读到“有女怀春,吉士诱之;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的时候,想到的是母亲岔开大腿赤裸裸地躺在邻家劫匪面前的样子。荆轲不喜欢想到母亲,母亲总让他感到忧伤。《诗经》中的每一句淫词秽语都让他感到忧伤。

    荆轲喜欢《战国策》,那是一部在春秋论坛上连载的武侠小说,像一千多年以后的《水浒》一样,写的都是些英雄好汉巧取豪夺的故事,在战国时代火爆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两千多年后的金庸古龙。荆轲在春秋论坛上注册了个叫“易水寒”的账号,给自己顶了个规矩——只浏览,不留言——因为经纪人盖聂曾经对他说,傻逼才没有见地乱发留言呢。当时还不时兴网络炒作,但荆轲发现上边有好些挺能坚持的网络写手,韩寒还没有出道,但韩非荀况吕不韦都开有主题贴吧,除了《战国策》,司马光的长篇连载《史记》和司马迁的长篇连载《资治通鉴》也是备受追捧、长盛不衰。荆轲觉得姓司马的人真牛逼,以后生女儿就算了,生了儿子一定让他们改姓“司马”,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司马光纤”。后来《战国策》的进度越来越慢,现实主义口味太浓重,极有妄论时政被有关部门和谐的可能,荆轲就改为追捧《史记》和《资治通鉴》了。荆轲认为他们的武侠写着写着就写成了科幻,最终科幻现实武侠言情几乎浑然一体,翘楚千年。

    荆轲从网络连载里看到各种绚烂的描写,其中包括几十年后秦王嬴政统一天下,给自己取了个听起来像“屎黄地”的可笑的名字,因为当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使命就是刺秦王,所以除了佩服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对这点毫不在意。除了时局,里边还有各种各样的黑社会火拼,其中就有一段说一个强盗派心腹从燕国去刺杀另一个强盗,经过易水的时候大声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好像他自己就是那个壮士,觉得快慰平生;但他最动情的是看到当时的黑社会老大霸王项羽最后被属下围攻时候时候的悲歌慷慨、泣数行下,觉得当大哥也听不容易……

    这些都不足以影响荆轲的一生。足以影响荆轲一生的是一段叫作《焚书坑儒》的故事。荆轲在被小说里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感动得热泪盈眶、被一句句发自肺腑的豪言感染得快慰平生的时候,脑海里曾经萌发过一个危险的念头——当作家!盖聂发现那些天里荆轲练武总是心不在焉、恍恍惚惚,以往炯炯逼人的黑眼睛还泛出了淡蓝色的忧伤,最要命的是打到的野兔也少了,怀疑是青春期综合症,就问荆轲为什么心绪不宁,结果一听荆轲想要当作家,勃然大怒:“竖子,找死唆!”然后就找来《焚书坑儒》的故事给他看——原来盖聂看小说连载比自己更狂热。

    《焚书坑儒》的故事告诉荆轲一个道理:“以古非今”、“惑乱黔首”的评价虽然诱人,但出生入死、出将入相的真本事才是硬道理,那些只有大道理的人最后都被拥有硬道理的人烧了或者埋了。文学搞好了只能当偶像,顶多是个臭老九,但政治搞好了就能当领袖,能焚书坑儒,将妄论朝政的臭老九都焚掉坑掉,让他们万般无奈万劫不复万世不得超生。盖聂为了把荆轲引回正路,悄悄告诉他司马迁就是因为搞文学名气比搞政治的汉武帝还大,结果让汉武帝给阉掉了。盖聂说这话儿的时候,脸上有股阴阳怪气的嘿然,这让荆轲脊背冰凉、阴囊紧缩,一下就封死了文学的漫漫长路,并且下定决心要精心习武、深谙杀人本事,谁要是想把他阉掉就把谁杀掉。

    盖聂本来觉得在大侠的悉心指导下,一位侠客从成长到成熟需要18 ,但由于中途的变故,荆轲发奋图强,表现出了惊人的毅力和对中华武学万里挑一的天分,不到5年时间,就对经纪人说:“我连野兔都能杀,还怕杀人么!”

    史学家说,这像是一场预谋。史学家自恃严谨、用词讲究,他们用“像”字,说明谁也没能考证出来一个大家认同的结果。传说当时盖聂有个女儿,养在深闺,声名在外,那姿容声色可不是盖的。谁家都可能养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或者情人,本来与荆轲没有丝毫关系,但在一个夜凉如水、繁星漫天的黑夜,荆轲被盖聂的女儿诱奸了,事成之后盖女在他耳边娇媚地说,你永远也忘不了我,然后站起来就撕心裂肺地大声嚷嚷抓流氓。很久之后,荆轲仍然为那件事情感到面红耳赤,倒不是玷污了师傅千金的名节,他觉得名节本来就是用来玷污的,他脸红的是自己出逃的狼狈。当地主家的上百门客闻声赶来看热闹的时候,荆轲一阵惊慌,顾不上拿裤子就翻墙往外冲,颠的比野兔还快,只有盖聂追上了他。盖聂什么也没说,扔过去一件披风和一把残剑,然后甩了甩手,意思是说:你可以出师了。

     

    3.

    荆轲说,他要当英雄。盖聂说,英雄是种行为艺术,要成为英雄,就要追随英雄的足迹,做英雄做的事,放英雄放的屁;英雄的足迹要遍布朝野,而不是放牧田野;英雄做的事是杀人,不是打兔子;英雄放的屁是将自己身上的平凡岁月抹去,把流氓当作气概在凡夫俗子面前呈现出来。

    最终使荆轲成为英雄的事情是刺秦。觐见嬴政的前一个晚上,荆轲带秦舞阳去喝花酒,进门搂着姑娘的柳腰就进包厢。为了给秦舞阳壮胆,他决定玩3P,那是咸阳大小洗浴场所最新推出的特色服务,从市井到宫廷,倍受推崇。那晚荆轲元阳充沛,嘿咻嘿咻之后从姑娘身上爬下来,对秦舞阳说,老子歇会儿,换你上。但秦舞阳期期艾艾,毫无表示。荆轲抬头一看,该走往下身的气血全充到了他的脑门上,面红耳赤,像事后耷拉下来的生殖器。卧榻上汗津津的窑姐儿察觉荆轲眼中闪现过一丝不快,说时迟那时快,伸手就往秦舞阳裤裆捞过去,一把将他小命根牢牢抓在手里,正准备用力掐,秦舞阳一阵抽搐,裤裆里鼓鼓的气球瞬间被戳了小眼,瘪下来了。秦舞阳提着裤子甩下一句话,心慌神乱地冲了出去。荆轲听到他的声音慌乱忐忑:我还是处男,算了。刹那间,时光交错、旧日重回,他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母亲四仰八叉地躺在邻家劫匪面前的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顿时没了情绪,坐在床上感到无比寂寞,对着秦舞阳已经远去的惊慌失措的背影,淡淡地说,你丫到死都是个处男。

    老百姓只知道英雄,不知道英雄身后的寂寞,也不知道英雄这些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私生活,但显然史学家洞悉了一切,史学家的存在,就是为了洞悉所有历史人物的不可告人的私生活。

    史书上说,荆轲是卫国人,祖籍齐国。据史学家考证,荆轲的祖先在春秋时代曾经有过一段牛逼的宦海生活,其中较有名的就是庆封,他做过最牛逼的事情就是打算杀掉晏婴,但以失败告终,东逃西窜,最后被楚灵王杀掉,灭族。但史学家强调,“灭族”这一说法显然有失偏颇,因为其中之一逃掉了,在卫国隐姓埋名,做起了牛倌,多年以后,就再也想不起往事了。若不是史学家考证,荆轲就对自己的身世茫然无知,不知道自己竟是名门之后。

    荆轲说,庆封是个悲剧英雄,失败之后只好寄情酒色,东躲西藏,郁郁而不得善终,最后被人杀掉。被人杀掉也没有什么值得羞愧,无非就是换种死法,比杀死别人更能让史学家同情。荆轲想要做悲剧的英雄,决定踏上了漫漫无期的寻根之旅。

    对于这种哗众取宠的做法,刚开始荆轲也觉得不好意思,实在弄不清楚几百年前死掉的一个逃犯跟自己能牵扯出来什么暧昧的关系。但他想到,在他之后,将会有很多社会各界的名人都将追随他的脚步,要为自己正本溯源、光宗耀祖,便确信了每一个伟大的开始都会面临诸多不可理喻的阻挠,这就给了他无畏的勇气。

    荆轲觉得,先人在几百年前出逃到卫国,就是一种重整河山待后生的远略,就是为了让他从卫国昂首挺胸地回到齐国寻根,那是一条通往英雄国度的神圣之路。

    很多年以后,当刺秦失败的消息迅速传遍神州大地,各国诸侯扼腕痛惜,六国百姓也是闷闷不乐,只有一个人公开表示幸灾乐祸,就是鲁句践。他诋毁说,荆轲是个不学无术的无赖,太子丹简直瞎了狗眼,如果选他鲁句践的话,十个嬴政都已经变成刀下鬼了。

    鲁句践是赵国的流氓,混迹都城邯郸,自称京城文化名人。荆轲第一次在邯郸郊区遇到鲁句践,觉得他“形貌猥琐,嗓门奇大”。史学家说,荆轲是一位比较保守的侠客,行侠仗义,分文不取,坚信一种两千多年后被用来惑乱黔首的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坚信只有付出劳动才配享受生活,从来不会依仗自己武艺高强就去打家劫舍,以一种近似苦行僧的行为方式印证着君子固穷的必然结果。但在另一方面,荆轲喜欢享受,喜欢住大房子,逛高级夜总会,玩漂亮的小妞儿,他曾宣扬自己是个极端的环保主义者,在每一个经过的城市,除了精液,什么都没留下。

    安分守己的结果常常是身无分文,而高档享受则要求巨额开支,在每一座城市的边缘,这种矛盾往往就会空前激化。荆轲觉得自己除了正直,有的是使不完的力气,所以在进入每一座城市之前,会通过出卖体力挣足将要在花街柳巷里挥洒的巨资。很多茶馆、大排档的老板都曾经雇佣过一个面如冠玉、相貌堂堂的汉子为他们挑水劈柴,那个人腰间插着一把残剑,力大无比、勤劳肯干,一口气能劈好一年的柴火,拿到钱数也不数就径直离开。那些老板只知道那是一把干活的好手,不知道他就是日后名震江湖的刺秦剑客。史学家说,荆轲到了邯郸地界,进到一家大排档里刚想跟老板讨个兼职,就被鲁句践叫住了。鲁句践看荆轲一身外地人打扮,衣冠楚楚,风度翩翩,想来也是个文化人,便对他说:“好汉,会下棋么?过来玩两把,要是赢了下馆子喝酒吃肉找情人,我请!”

    荆轲想,一个人长成那样还有勇气出来摆摊,实在是勇气可嘉,行万里路就要广交天下豪杰,下两盘也没什么所谓,便问道:“五子棋么?”

    鲁句践答:“象棋。”

    荆轲一听就乐了,象棋那是他玩剩下的,结果连续赢了他五把,第六把的时候荆轲觉得再赢下去有点难为情,便说:“行不行啊,我让你一车一马吧?”当时鲁句践已经输红了眼,把荆轲话语中的关切听成了挑衅,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当下怒不可遏,一掌拍在石头磨成的棋盘上:“日你妈个棒棒,敢笑老子,老子今天灭了你!”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就看到棋盘碎成了四五块,荆轲觉得他也许是一个好的对手,惺惺相惜,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意。

    鲁句践一看荆轲轻蔑的笑容,心中羞愧难当,豁出性命要和荆轲大干一架,可因为坐得太久,膝盖气血不畅,双腿已经麻痹不停使唤,刚想要站起就狼狈倒在地上。荆轲觉得作为一位侠客这是不可原谅的低级错误,嘿然一笑,对地上暴怒的鲁句践说了句“傻逼”,站起身就扬长而去了。

    为这件事情鲁句践一直耿耿于怀,他觉得荆轲没有胆量等他膝盖气血循环顺畅了再跟自己大战三百回合是典型的怯懦的表现,凭这种怯懦就不配进入关中刺杀秦王。但荆轲不这么想,他认为鲁句践本来可以成为他离开卫国之后的第一个交心朋友,但最终记住他只是因为他是一个傻逼,他觉得这种人也能在邯郸妄称京城文化名人,当然赵牧也能妄称国之栋梁了。他觉得邯郸是一个傻逼像螃蟹一样横行的地方,当晚并没有入城嫖妓,怏怏离去了。

    4.

    有很长一段时间,荆轲几乎变成了一个愤青,觉得世界上纷纷扰扰来来往往都是些傻得不能再傻的傻逼,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更让人愤怒的是,随便哪一个傻逼看起来都混的比自己好,这样,他就不能不承认自己是这群傻逼里边最傻的一个,这让他对一切都充满了怨恨,并认为世间所有的美好都是对这种不合理的嘲讽。

    成名以后,荆轲以一种淡然的口气总结说,那是由于内心的期许与现实环境之间的巨大落差造成的一种失落感,几乎是每一个刚出道的人都可能遇上的瓶颈,目空一切,唯我独尊,觉得全世界只有自己牛逼,其他全是傻逼。他还教导后进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别老他妈老觉得自己受了多大委屈,归根到底是傻逼们创造了人类文明,虚怀若谷才是侠客应有的本分。但成名之前的荆轲并没有领悟到这一点,不知道虚怀若谷的侠客之道,如果不是,他就会站在鲁句践面前鞠躬以表歉意,以德服人,而不是嘿然一笑,飘然而去,给竖儒留下口实。

    对赵奢李牧廉颇蔺相如的崇高敬意也没能使荆轲在赵国逗留,他扬鞭拍马,往齐国开去。史学家说,庆封被灭族了,灭族的意思就是将一干人等全部杀掉,斩草除根,连个收尸的也不留,砍掉的脑袋就胡乱丢在法场上,滚到哪里算哪里。在食物稀缺的战争年代,这是对豺狼野狗的一种变相人道主义救援。依据这一法则,史学家断定荆轲根本没法在齐国认祖归宗。进入临淄的时候,荆轲感到惴惴不安,因为他在路上听说江山已经易主,如今的新齐国是田家人民当家作主,翻身农奴把歌唱,已经不是以前万恶的旧齐国,姓姜的元老早就在庆封之后一百多年也被灭了族。荆轲不想报仇,事隔千年,仇家都化为尘土了,他所寻到的根源,与自己全无关系,这让荆轲感到很泄气。

    荆轲花了很多年,才从卫国走到临淄,抵达临淄的时候,已经长满了浓密拉碴的络腮胡子。史学家说人是很容易掩盖历史的,做过的事虽然天知地知,但天地不会告诉别人,所以历史人物如果不想让天下人知道什么,那是史学家也没有办法的。从卫国到临淄,途中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史学家也不甚了了,因为荆轲觉得那些在路上的日子乏善可陈,就没有给史学家留下些许足以考证的蛛丝马迹。荆轲说他要当英雄,要将自己身上的平凡岁月抹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时间以十数年的跨度在史学家的笔触间回放,再乏味的人生就会生出戏剧的色彩,凡夫俗子们就会忽略掉他们伟大之前漫长的平庸,甚至如果不是鲁句践,根本就没人知道他常常靠在各种大排档小茶楼做兼职挣钱嫖妓。在后来史学家们的著作里,侠客总是毫无理由地腰缠万贯、一掷千金,不是史学家们故作神秘,是那些侠客不想让史学家知道他们也常常在小餐馆里端菜洗盘子。

    荆轲知道,他不可能再走回卫国,就像他在临淄再也找不到庆封时代的齐国一样,他现在三十出头,一文不名,空有一身杀人纵火的本事无处施展。他在城内城外到处打听庆封的生平,多方走访各种烈士陵园和墓地,想找出一点与先人有关的痕迹,最后发现都是徒劳。离开临淄的前一天,荆轲颓然倒在一片乱坟岗里,身下压着枯黄肃杀的蒿草,半闭着眼睛,看到遥远处绛红色的天空,想起再过几百年,也一样没有人能从乱坟岗里找到他存在过的蛛丝马迹,想起老牛倌临终前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想起自己曾经立志要被记载在战国策史记资治通鉴里,想起了梦想仍然像跟人私奔的母亲一样遥远,不禁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据传,那是荆轲第一次失声痛哭,以后常常有史学家看见他动情洒泪。荆轲在草地上换了各种姿势让三十年积蓄下来的眼泪的尽情奔涌,最后伏在草堆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的时候,听到耳边蒿草里窸窸窣窣的响动,凭高端侠客才配拥有的本能从腰间拔了残剑就冲草丛里捅。残剑抽出来的时候,一起被抽出来的还有一只灰色的野兔,插在剑尖上鲜血直流,绝望而抽搐地蹬着后腿。荆轲骂了一句,妈逼的,吓老子一跳,以为闹鬼了呢,然后听到肚子里咕噜咕噜地翻江倒海。他把剑举起来,对着红彤彤的夕阳,逆光之下,兔子干净蓬松的皮毛清晰可见,染上了一层金黄刺眼的轮廓,还有未凝固的鲜血从残剑上滴下来打在干草上,像一根古老的图腾。

    田光就是在那个时候诡异地站到荆轲面前,身躯挡住了兔子后面一大片昏黄色的天空,像一幅神秘的背景,让荆轲手中的图腾看起来更加意境深远。对于田光,荆轲一直认为他是顶尖高手中的高手,光凭他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面前而自己毫无察觉这一点,就可以杀人于无形,而在这种情况下试图反抗,显然是无聊的。想明白这一点,荆轲感到坦然,全身放松地继续躺在草地上,甚至还闭上了眼睛。据后来田光说,荆轲当时的那一份惬意让他无比羡慕。

    田光是早生两千年的徐霞客,现在有更多种的叫法,比如背包客,钻石王老五,但在荆轲面前,他自称游侠。游侠的意思,就是四处游荡、行侠仗义之人。那时候,他五十多岁,须发乖张,面色红润,健步如飞,人生如日中天。他纵横千里,杀人无数,但从来没有见过眼前这么怡然淡定的对手,甚至感觉不到对方身上传来丝毫的杀气,师傅说过,杀气全无而杀人于无形,这是武侠的最高境界,心里竟生出了几分敬意。

    史学家说,田光那时候五十多岁,五十而知天命,懂得虚怀若谷的为侠之道,他觉得荆轲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自己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不可逞一时之能而闹到两败俱伤,于是在荆轲面前突然抱拳说:英雄!

    荆轲是有教养的人,见来者身后霞光万丈、吼声如雷,一个翻身站起来抱拳回应:老英雄!当时荆轲还没有收好残剑,残剑上还插着倒霉的兔子,荆轲碰着残剑双手抱拳,残剑一柱擎天,顶上耷拉着一只死兔子,矗立在他和田光之间,像是一场忘年的结拜。田光抓住残剑上的兔子,一把扯下一只后腿递给荆轲,说,英雄,请!荆轲一股豪气溢满心间,扯下另一只后腿递给田光,说,老英雄,不成敬意,请!然后就啃了起来,嘴角上沾满了灰褐色带有血腥的兔毛。他们彼此对对方所给的称号都感到满意,从此成了莫逆之交。

    他们吃完兔子,抹掉嘴角的血腥和兔毛,席地而坐,唠起了家常。荆轲说,他不远千里从卫国而来,辗转十年,寻根认祖,最后在临淄城这最后的一片坟地里终于感到深深的绝望,绝望之余又很诧异老英雄怎么会出现在这荒凉之地。田光说,自己是燕国的名士,功成名就,感到寂寞空虚,就决定离开家乡,浪迹天涯,用两千多年后的说法就是自驾游,靠打零工、打野兽过活。他说他在最寂寞的年岁里,双脚踏遍了神州大地,而到这片乱坟岗来,则是为了一顿晚餐,他喜欢吃野味,但追了半天打不到一只兔子,结果看到荆轲闭着眼睛电光火石般就把它搞定了,突然间就觉得后生可畏吾衰矣。

    那天荆轲陆陆续续打了很多兔子,没有剥皮就扯开来和田光分吃了。最后田光无限满足地摸着圆鼓鼓的肚皮,对荆轲说,反正你也没地方可去,干脆跟我结伴而行吧。

     

     

     

  •  

    1.

    野史上说,荆轲后来和政府拉上关系,是因为父亲临终时对他说,大丈夫立身于世,当谋富贵,取功名,扫除天下,耀祖光宗。他把“宗”字拖得太长,一口气接不上来就在床上死翘了。荆轲看到父亲死去的样子,心情复杂,一转身就坐在门槛上。

    关于荆轲一转身就能坐到门槛的说法,据史学家考证,那是因为他们家的房子太小了。当时奴隶社会正在消亡,封建体制还没有得到完善,在一个社会经济转型的过度阶段,房地产大兴炒买炒卖,房价疯涨,三环以外长城以内每平米都要三两黄金以上。荆轲他爸是地主家的王二小,放了一辈子牛,小的时候叫牧童,后来长大了再这么叫就不太合理,于是改叫牛倌,前面还得加上一个“老”字。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的时候,老牛倌就坐在高高的门槛上对小荆轲说,他们自家没有土地,他一年的薪俸也不过八吊铜钱,多少血汗都给地主老爷剥削去了,所以他们家当然住不起好房子,只能在城西最不起眼的地方用捡来的破石棉瓦搭了一个小蓬,遮风挡雨,也算是小户型了,虽然床都是用从附近小学里偷来的课桌拼的,没有房产证,属于违章建筑,甚至比不上地主家老水牛住的奢华,但是好歹也算个家呀!

    在荆轲生活的西城区,此类违章建筑就像两千两百年后街头卖黄色盗版光碟的小商小贩一样多,当时还没有城管,政府在忙着洽谈约纵连横组织联合国的各种细节,没有闲暇整治市民居住环境。人口繁茂,建筑众多,地皮自然金贵,老牛倌在政府划定的贫民区只占得八平米左右的地皮,在西城街道委员会的“要致富先修路”的口号巧取豪夺之下,还得腾出两平米出来修路。荆轲想要住大房子,夏天太闷热的时候,他就会坐在门口想,要是能有一块大点的地皮,他就能够修一栋大房子,前面有庭院,后面是牧场,金屋里是佳丽三千,但好一点的地皮都让房地产商买走了;如果生活在两千年后,他也可以通过将房子多造几层的办法增加立体空间,但他知道这个想法在公元前是不合理的,没有钢筋水泥不说,房子修得比国王的寝宫高,就有藐视王权、偷窥国王私生活之嫌,是要杀头的。想到这,他总要回头往门里看上两眼,心想,这房子真小呀!他甚至看得到许多年以后,老牛倌死了,他一转身就能坐到门槛上。

    迫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荆轲就在那样的一所小房子里住了下来并且慢慢长大,但她的母亲因为受不了穷,在他8岁的时候,跟一个在月黑风高的晚上趁老牛倌出门给牲口添草料的空当进门打劫的莽汉私奔了。荆轲认得劫匪,是住在隔壁一条巷子的老街坊,四十多岁,没上过小学,拳头大小的字不认识几个,甚至没有一份像荆轲爸爸那样帮地主放牛的好工作,当然也没能娶上老婆。当时荆轲躺在床上只翻了个身,抬眼看了一下就又睡过去了。他知道劫匪在他床底下什么都搜不出来,以往要饭的老鼠到他们家来最后都是流着泪走的,回去就对同伴说,那家人太穷了!由于这种口碑相传,后来他们家再也没闹过鼠灾。邻家劫匪一阵白忙,一无所获,想到辛辛苦苦的劳动付出没有获得相应的报偿,又得忍饥挨饿一个通宵,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把从床上拉起牛倌媳妇,摁倒在地上就要扒裤子。荆轲和妈妈一起睡,那一夜的记忆分外分明,以至于多年以后他还觉得妈妈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并逐渐滋生出了恋母情结,但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有8岁,但心智老成,只是翻身过来看着,他心里洞然一切。

    8岁的荆轲侧身躺在床上,看着地上的劫匪和母亲抱成一团。劫匪要动手扒衣服,被妈妈一把推开,说,放开你丫的酸猪蹄,老娘自己来,然后伸手一把扯下裙子,就一丝不挂岔开大腿躺在地上,里面没穿任何内衣。荆轲后来辩解说,因为他妈妈穿的是睡衣,所以里边什么都没有,那样睡觉就像盖着被子裸睡一样让她感觉夜夜销魂。但史学家考证,她白天也只穿这么一件睡衣,因为家里穷的再没有别的衣服可以穿的了,也没有被子,荆轲冷的时候就掀开裙子钻进去。因为穷苦,他们比西方物理学家早了一两千年发现摩擦生热并且将这一理论完美地运用到了实际生活中,以至于很多年后荆轲坐在门槛上想,如果能再活两千年,我应该能获一个诺贝尔热物理学奖什么的吧,也就用不着去刺秦王了,因此为生命的短暂而唏嘘不已。

    8岁那年,荆轲还没有想到诺贝尔,他妈妈赤身裸体横躺在地上,借着幽微的星光能够看到她脸色桃红,冰凉凉的乳房轻微颤动,像两千年以后的歌谣——“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一起盯着小白兔的还有旁边目瞪口呆的邻家劫匪大叔,他大概想象了一万多遍,但一辈子没见过真正的女人脱光衣服的样子,面门充血,经脉抽搐,不知所措。荆轲妈妈半闭着眼睛时刻准备着接受凌辱,但等了半天不见动静,就睁开了眼睛,看到劫匪正痴愣愣地看着,神情木然,目光呆滞,嘴角还垂下来一缕粘稠的哈喇子,突然就忘记了自身的危险处境,怒不可遏地破口喝道:要上就上,傻愣愣地看锤子看!荆轲在床上看见劫匪大叔面色通红,身体明显地哆嗦了一下,气鼓鼓的裤裆像被戳穿的猪尿泡,突然唰地一下就瘪下去了。他还听见他心慌神乱地说,我还是处男,算了,站起身勒紧腰带就往外走。荆轲妈妈见状一跃而起,一手抓起地上的衣服,一甩手就飘飘然展开来像一件气鼓鼓的披风,徐徐飘落正好将她整个赤裸的身体包裹完好。荆轲觉得,那一幕用慢镜头回放看一百多遍都不过分,他始终记得母亲曾经像黑社会老大出场一般潇洒,两千多年后张艺谋都拍不出来那样的气场,那短短的数秒钟在荆轲看来具有永恒一样悠长的韵味,连生命也因此定格了好几秒,但史学家说那是被吓呆了,因为在那好几秒中妈妈一刻也没有闲着,裹上衣服就追了出去,他听到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是,想跑,没那么容易,老娘卯上你了!

    荆轲翻了个身,面朝墙壁继续睡觉,怎么也睡不着。他知道老牛倌以后再也不会有老婆了。想到父亲可以因此减轻很多生活的压力,他感到欣慰;但有一件事情使他伤心,就是母亲居然要跟这样落魄的一个劫匪私奔,太没有水准了,这让他感觉很丢脸。很多年后,当太子丹询问他的出身成分时,他仍为此面红耳赤。太子丹始终不知道其中隐情,因为当时荆轲结结巴巴地对太子丹说:“英雄不问出处,流氓不问岁数!”这句话显然让太子丹击节赞赏,但荆轲后来以为,自己当时过于紧张,语气语速语调都不和谐,重来一遍会更加豪气云天,太子丹一直没有再给他那样的机会,这是后话。

    后话就是应该留到后面再说的话,讲评书的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是说话题不要扯得太远,离了宗旨。当时荆轲很难受,思绪就飘了好远好远,怎么也睡不着,烦躁不安地等着父亲回来,可是老牛倌怎么也没有出现,直到他迷迷糊糊地又睡着了。他听到响动一个哆嗦就清醒了过来,像报告哈雷彗星撞地球的最新发现一样对父亲说,妈妈跟人私奔了。老牛倌很平静,说知道了,就再没有说话。为此荆轲感到泄气,父亲竟早早知道了,一点悬念都没有。他怀疑父亲那么久没回来就是去追他们男盗女娼了,没准还逮了个现行,一顿痛打,拳打脚踢,筋疲力尽就回来了。但那天老牛倌什么也没看到,地主家发现少了一只羊羔,他找了三个时辰,回家时天就亮了,但他觉得没必要跟儿子解释,他还太小,不懂。至于对老婆跟野汉子私奔一事泰然处之,是因为那是他早就预料到的结果,他后来不无得意地想让儿子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受得了穷,是条汉子,只有那些受不了穷的婆姨才没出息地跟更没出息的汉子跑了。他对这件事情看得很开,唯一使他感到痛苦的是,拐走老婆的居然是连自己都不如的货色。

    本来荆轲也觉得父亲是条汉子,但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却让他感受到了另外的一种酸楚的况味。他原来弄不懂到底人生在世是为了享乐还是为了受穷,他开始不明白自己要住大房子的想法是不是太堕落谄媚没有出息了,但那天父亲向他吹嘘自己老婆受不了穷跟野汉子跑了以后,他觉得他真可怜。他最后感激父亲为他所做的事情,就是临死前终于给他说了实话——大丈夫立身于世,当谋富贵,取功名,扫除天下,耀祖光宗。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就是在那时候面世的,总之,父亲的话为他的人生指明了方向。

    老牛倌死的那个下午,秋风萧瑟,大地苍茫。荆轲坐在门槛上,想起父亲无数次带他去放牛,总是将他抱起来放在牛背上,总是能够在草地里打着野兔,野兔烤熟的时候,又总是扯下两只又肥又壮的后腿给他,透过父亲平静的遗容,依稀还能够看到当初自己脸上油腻腻的欢笑。他悲哀地感到世界就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父亲死了,千百年后,再也不会有人想得起他曾经放过一辈子的牛羊。他想,放牛娃也应该有春天,他立志要被记载在《战国策》、《史记》以及《资治通鉴》里。

     

  • 6.

    肖杨后来也是傣族。他父亲据说属于随改革开放富起来的头几批人,有点钱之后就到处旅游,在西双版纳碰上了肖杨那貌美如花的母亲,几番眉来眼去,一朝覆雨翻云,肖杨就横空出世了。那会儿西双版纳还不像现在这么闻名,山里的姑娘们还像那尚未开化的青山绿水一样显得过分单纯,肖杨还是一条精虫,肖妈妈还风华绝代。据肖杨说,他爸爸腋下挎着一个代表改革开第一批暴发户标志的人造革手提包带着墨镜出现在云南时,他妈妈当时正哼着小曲儿在小溪边洗衣服,像所有美丽的神话传说一样,她的眼神比山涧下来的溪水还要清澈,看到资本家乡绅地主恶霸模样打扮的陌生男人心生慌乱,手里的衣服都被水冲走了,但肖爸爸顾不得脱下皮鞋就跳进溪水里帮忙捞了起来。肖杨还说,他爸跳进溪水里捞出来的是件肚兜或抹胸之类的东西,摩挲在手里心神荡漾,他妈妈看在眼里面若桃花……

    山里傣族姑娘光着屁股下水洗澡的事儿就是肖杨说的,我乐意相信那些扯淡,但很纳闷他为什么要到成都这么个了无生趣的地方上大学,成都姑娘虽然长的乖巧,却并不光着屁股跳进府南河里洗澡。肖杨不是云南人,因为据肖杨供认,肖妈妈第二天就收拾细软跟着暴发户到湛江去了,直到现在还住在湛江海滨公园旁边的一栋公寓楼里,也不到海边洗衣服,每天一大早拎着个菜篮子就到楼下去买新鲜海产。肖杨是上了高中才突然变成傣族的,因为那几分民族加分,他才考上了大学。认祖归宗变成傣族之后,肖杨认为云南才是自己精神的故乡,竟然厚着脸皮去参加了云南老乡会,认识了小傣族,硬拖着人家一起上课。

    我跟肖杨在打乒乓球的时候认识,两个水平奇臭的人难得凑在一起打的难解难分,互相交换了家底,他中文,我新闻,居然还都是文学院的,但我们只在开始打乒乓球的时候交往最密切,他就是在那时候跟我说傣族姑娘光着屁股洗澡的,在我和小傣族真正认识之后,我就不打乒乓球了。

    那是0511月的一个周末,那时候大件路那边还是一片荒凉,翻过的油菜地上长满了草,叫菜根香的农家乐还在,我像暴发户夹着人造革手提包一样夹着一本小说,从银杏大道徐徐走过的时候被肖杨叫住,问我要不要去打球,我说没兴趣,但还是走了过去。他在一株银杏树底下坐着,树底下是郁郁葱葱的青草,草尖尖上落满了蝴蝶形状的枯黄色的银杏叶子。他介绍坐在一旁的女生,说是他的云南老乡。小傣族坐在旁边,油亮的直发上落了一张银杏叶,像别着一只蝴蝶发卡。我朝她不怀好意地笑笑,说,我认得她,上回还说要拿开水泼我来着。

    那之后,我常常在路上能碰上小傣族,从老远的地方就能感觉得到她将要在身边出现,百试不爽。入秋的天气微微泛着凉意,银杏叶子逐渐泛黄、飘落,那时候没有太阳,天空很蓝,肖杨像具尸体一样横陈在枯死的黄叶堆里,小傣族头发上别着一枚银杏树叶做的蝴蝶发卡,往后一倒,四仰八叉地躺在草地上,摆出一个纤瘦苗条的“X”形。我的腋下像人造革公文包一样夹着的小说叫《白银时代》,王二在里边一次次地说,“X”是性的符号。我斜过眼去,肖杨的尸首闭着眼睛,像是在等着腐烂,然后回归尘土;小傣族也闭着眼睛,但一息尚存,胸口微微起伏,平静而遥远,像几年以后十万大山黛青色连绵的远峰。我面色潮红,心情激荡,目光在那里逗留了几秒钟后,顿感呼吸急促,高处不胜寒,顺势滑了下来,停留在她白净纤细的胳膊底下,隐约朦胧处,两小撮水草一样短而稀疏的腋毛,让我从头到脚一阵痉挛……

    我无数次地看到小傣族向我走来,在校园内,在小镇上,在梦境里,在现实中,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步伐,她最后总是要四仰八叉地躺倒在草地上,摆成一个大大的“X”形,四肢延展,T恤袖口里露出短而稀疏的腋毛,然后我便一身痉挛。但我的痉挛很快就能过去,打一个招呼,擦身而过,便陷入虚空的宁静。对于事情显而易见的不可能性,比如长生不老,比如经天纬地维护世界和平,再比如和小傣族多些纠缠不清的瓜葛,我一向故作淡薄。我想就是那种故作的淡薄最终吸引了小傣族。

    小傣族叫陈乔,不属于云南25个少数民族里的任何一个,但我几乎不叫她陈乔,仍对自己随口给她取的外号感到沾沾自喜。她腋下夹着的疏浅清幽的腋毛比我腋下夹着的《白银时代》让人热血贲张,但老围绕在她身旁的各种影子让那不管多么沸腾的热血一下子就冰冷下来了,这让我达到了一种事不关己的平衡。但小傣族说她收集了我在校内刊物上发表的几乎所有文章的时候,这种平衡被彻底打乱了,我开始想入非非,神情迷乱起来。

    小傣族最后搜罗到的是一本叫作《羌笛》的社团杂志,我打着主编的幌子,挂着宣传羌族文化的旗号,在里边写满了粗俗的语言和下流的臆想,她说她就是喜欢那种粗俗和臆想,不用装出一副清高孤傲、不近人间烟火的虚伪样子,我说不是不想装,是没那能耐,装不出来。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无法对她装出那种故作淡薄的姿态了,开始争取向党和人民积极靠拢——她就是我的党和人民。但我又心生疑虑——无产阶级革命是否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真是一个值得持久思考并有待更为持久的时间予以证明的问题,我根本没有时间想明白这个问题,因为大家很快就开始上下班、毕业失业、分道扬镳了。正当我们逐渐发现生活可能存在的美好,时光总是恰如其分地倏忽而逝。

     

    7.

    西湾桥上,红霞满天,身后是浮满垃圾的海水,是一片繁忙的港口码头,货轮发出粗粝的汽笛声,起重臂下排满了等着换班的码头工人。我背靠着大理石雕花栏杆坐在地上,半眯起眼睛回望过去,而身的一切与我无关。

    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在我身旁停下,下来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他从后座上卸下来塑料桶、钓饵、钓竿,蹲在地上捣鼓一阵,站起身直了一下腰杆,双手一甩,绑着铅坠的钓钩呼啦啦地飞向幽深的海底,然后将钓竿靠着栏杆等着鱼儿上钩。他扶着大理石雕花栏杆也坐在了地上,离我不到半米的距离,转头过来微微一笑,头发花白,精神矍铄。我也对着他笑了笑,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很仔细地抽出一根,叼在镶着一口金牙的嘴里,将烟盒放好,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火柴,“嗤”的一声擦燃,拢起双手挡风,凑到烟卷上,嘴角吧嗒吧嗒地就冒出了一缕缕绵延缭绕的青烟……

    我说,大爷,给我也来一根吧。他把烟盒递过来,是三块五一包的甲天下,我抽出一根,跟他一起吧嗒吧嗒地抽起来,有一股粗糙劲儿。我透过缭绕的青烟,看见小傣族面无表情地款款走来,在我面前打个照面,又飘然而去,走进遥远处一间木头阁楼里,褪下衣服,四仰八叉地躺在一张大床上,胡大春五十多岁,大腹便便,面目猥琐,穿着气鼓鼓的大裤衩推门进去,饿狼般一把扑在她赤裸鲜嫩的身体上,小傣族始终直挺挺地躺着,像被狮子咬死的羚羊一动不动,一颗眼泪从她眼角滑落,“啪”一声打在地板上面的一串桃木念珠上,那是我在洛带给她买的。一下子,洛带的古长城,桃木的念珠,小傣族寂寞委屈的面容,男人猥琐肮脏的裸体一阵阵袭向我的脑海,冲冲撞撞,轰然有声。我定神看着小傣族,伸手过去轻抚她涔涔的泪眼,一把摸到自己的眼角,已经酸胀濡湿。

    香烟已经烧完了,烟头被吹进了大海里,连灰烬都不剩。大爷又把烟递过来,我接过,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被呛得咳嗽不止。老头嘿然一笑,很平静地说,“年轻人,不要太心浮气躁苦大仇深,得失自古空余恨”,然后就喋喋不休地向后辈讲述自己往昔的峥嵘岁月,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当过土匪干过起义闹过革命蹲过牛棚,脑袋拴裤腰带上刀光剑影,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豪气干云,不可一世,到老了还不是一无是处,老伴儿死了,儿女大了,每天面对着油盐柴米里短家长疲惫不堪,听不得儿女唠唠叨叨嫌,只好扛支钓竿到这大桥上垂钓寂寞……

    我们抽完了两包甲天下,细细碎碎地说着各种不着边际的怨念,在将最后一个烟头扔进海里的时候他说,等他老得快要死了,爬也要爬到这大桥上,一个猛子扎海里去,绝不拖泥带水拖累儿孙讨亲人嫌弃,说着就站起来收起钓竿,那气场,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独眼海盗。我们一条鱼也没钓上来,大爷说鱼也不容易,吃个虾米都有可能丢掉性命,钓不到也好,两手空空,来去干净。我站起来,两腿发麻,肚子咕咕作响,才想起来晚饭还没吃。西湾桥头有好几处夜间营业的大排档,我指着一处阑珊灯火说,大爷,走,请你吃宵夜去。他摆摆手说,不了不了,我还要回家侍弄孙女睡觉去,看不到我她又该闹了,然后掉转车头就走。他这最后一句话又让我无限忧伤起来。

    昏黄的路灯下,老大爷踩着脚踏,身影单薄,渐行渐远。想起老伴去世的时候他说,有些事情你没有能力改变,就只能接受它,就像人最后都要一死了之,就像死之前裤裆早就硬不起来了,就像小傣族目前的困境以及突围。小傣族身陷困境,但我无法助他突围,这是问题的关键。

    小傣族总是提起她的父亲,说他和她前世可能就是一对情人,戏水的鸳鸯,小时候父亲总是抱她坐在自己的膝盖上,给她将故事,唱儿歌,哄她入睡,她说他是最伟大最值得信赖的男人,不富有,但仍能让她和母亲感到无比地幸福和满足。她说过要一辈子好好照顾父母,要不惜一切代价地爱他们,让他们颐养天年。

    胡大春的形象是我从她的信里的描绘大概得出的,她说他粗壮、俗气、大腹便便,死了三房老婆,大儿子比她还长三岁,但他有一个好处——有钱。她说她在每个月完成不了保单的时候就给自己买几份保险,从来没想过应该给父亲也买一份,大概就是我在家里照顾老汉还没来得及抽身找工作的时候,她父亲背着背篓去采药从哀牢山上滑了下来,摔断了三根肋骨,右腿粉碎性骨折,还摔出了严重的脑震荡,是背篓先着地才勉强捡回性命。她回到家里的时候,父亲正躺在医院里,因为付不起医药费,医院只做了一些保障性措施,只能勉强延续性命,对恢复毫无帮助,医院还恐吓说如果不及时治疗,不是一辈子长睡不醒也可能是终身瘫痪。她交出工作几个月所有的积蓄,只有三千多块钱,母亲早把猪和羊都卖掉了,仍是杯水车薪,剩一所破旧的房子,就算有人愿意买也换不来几个钱。媒人就是那个时候找上门来的。将他父亲送到医院的人叫胡大春,做药材生意暴发成了村里巨富,早就垂涎老陈家如花似玉的独生女儿了。他开出条件,只要陈乔下嫁给他,他就负责救治自己的亲家老丈,十万二十万都不在话下。

     

    8.

    如果我有十万二十万,我也不买房不买车不买相机了,一定将小傣族买过来。但如果竟自好梦成真,我也不至于被逼得穷途末路泥菩萨过江挥泪作别成都。谁都想直挺挺地硬下去,但在现实面前总是疲软无比,这个事实毫无商量的余地。

    我站在大桥昏黄的路灯下,感到一切都属虚空渺茫。这时候我24岁,24岁的人和42岁的人一样,都会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人生问题。我刚刚大学毕业,没有工作,没有梦想,没有未来,没有家,没有依靠,只有一身等待偿还的债款,对现实的反复毫无抵抗能力,不知道什么样的生活算得上美好,这就是我所面临的问题。

    从防城港回到钦州,我骑着破摩托突突突地穿行在乡土泥巴小路上,依旧还是阳光猛烈,天色湛蓝,烟尘滚滚,天上还有鹰翔,田里还躲着蛇鼠,只是水稻已经熟稔,稻粒结实饱满,稻穗低垂,稻浪金黄,迎风轻点。一切看似都将有个果熟蒂落的结果,只是里边不曾有过我的耕耘。

    (完)

     

  • 4.

    我很快就担负起了照顾老汉的工作,住进农村低矮的土坯房子里,提水劈柴,生火做饭,过起了半田园的生活。这一切都显得温情,但我丝毫提不起兴致。我始终相信,对某一个地方的眷恋,肯定是因为里边住着某些意义非常的人,但我对那个生我养我的小村庄丝毫提不起感情,那时候我想,村里要是能够少几个认识我的人,那该多好。我对这座村庄的过去未来都不甚了了,对它现时的状况也是漠不关心,但我知道,我是村里第一个考进市重点中学的孩子。那是将近十年前的事情了,我怀疑直到现在仍然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父亲让我复印一份给他保存,那是长面子的事情,我甚至想象得出他走路都将比以前昂首阔步,谁都看的出来,我肯定是个读大学的好材料。

    但谁能穿透过十数年的时光去看到生活的本真面目呢?在岁月面前,记忆显得斑驳遥远。那些远去的年岁并不美好。那时候,我算得上是一个读书上进的好楷模,是老头子嘴上吝于表扬的骄傲,可我对那一切并不满意,沉醉于决绝的叛逃,用刻意的远离逐渐模糊彼此间的血脉联系。今天,我已经断绝了与那方水土从经济到情感上的联系,再度重走旧路,只是因为某种责任罢了。如果你知道责任,那不过是些你不想接受但必须承担的事情。

    田园生活是我毕生的梦想。我希望自己在某个小村子里能有一小块地,我在上面修一座四合院,砖瓦粼粼,下雨的时候能够听到雨打芭蕉的声音,小小的庭院里种满了不知名花草,不养猫不养狗,但要在花草间养两只喳喳叫的画眉。我有自己平淡的活计,立身市井却不用在田里拖着一脚烂泥,苟延残喘,最重要的是,和我住一起的人端庄、安静,我看书的时候她就在一旁安静地忙着自己琐碎的事情,或者逗弄着她可爱的小女儿,总之,在那片小田园里,岁月静好。但我现实的梦境里却是兵荒马乱,窘迫焦灼,我每天下午给老头抓完药,买点他可能吃得下的东西,开着借来的破摩托车突突突地从市区回到晦暗的小屋子里,做饭,煎药,端屎端尿。

    我每天要来来回回跑很多趟,那辆行将报废的破摩托总是在身后拉出一缕绵绵不绝的焦烟,但并没有给环境带来多少沉重的负担,天空仍旧是光天化日万里无云湛蓝如洗。

    如果不带情感,那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卷!我的眼前是断断续续的土坡,弛缓的坡度上面长着桉树,相思树,苦楝树,木薯和大片大片的野草,枝梢随风招展,绰约动人。我的头顶上是干净的天空,在湛蓝色背景的映衬下,每一缕浮云都光洁耀眼,偶尔能够看到半空中盘旋着一只悠闲的雄鹰——当然,也有可能是雌的,光凭一个高远的剪影很难分辨出它们的性别,但它优美的滑翔真像是谁手里拖拽的风筝。那只风筝正盯着底下鬼鬼祟祟的一只田鼠,也许是一条水蛇,谁知道呢,水田里种的晚稻长势蓬勃,绿油油的惹得人心疼眼热,正是蛇鼠出没的好时节。也许我们在忘乎所以的岁月里打马而过的时候,命运也像一只盘旋的老鹰,在头顶上悄悄地打量着我们,相时而动。车轮碾过的,是一条黄泥小路,下雨的时候,能从路上的空气中闻到泥土的腥气,但如果谁在晴朗的田间放牛,就会看到身后车轮卷起翻滚的尘土,如果他碰巧上过大学,没准还会给他牵着的老水牛说,看啊,那个傻逼绝尘而去……多少次我都停下车,掏出相机胡乱比划,最终都放弃了,因为我从取景框看出去,眼前这一切突然都显得死板、孤单,了无生趣。我拍不下来心旷神怡,这让我感到泄气。

    我丝毫不知道我出生时的样子,也想不起来我成长中细致的每一步,但我还清楚地记得四年前刚到成都,从拥挤的车厢里跳出来踩上成都踏实的地面的时候,心中竟自滋生出了几分毫无缘由的豪壮。从出站口钻出来,站前广场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各种方言在耳畔马上织成一片鸟语般的巨网。我抬起头,透过成都初秋早晨七八点钟的清爽,看到了一片蔚蓝广阔的天光。想起那一刻,我能够顺便就想起年轻的美好,但那些短暂的时光惊鸿一瞥,匆匆就溜走了,这也让我感觉到无比地泄气。每当坐在破摩托上忘情地穿过萋萋乱草的田野,我就想起四年的大学时光,想起我们那些与菜花与公路与山水友情有关的足迹。

    老师们总是告诉我们,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那样的生命才真正充实有意义。我想从漫长的人生里截取一小段,按照思想政治教育的标准,也应该这么度过,但每当我们站在一段崭新的旅程上回首前尘,四年光阴,多是唏嘘感慨。不过短短的半年时间,可我真怀念那段散漫的时光,怀念那诸多简单的朋友。那些过去的日子并不见得就多么美好,之所以值得长久地怀念,不过是对比将来,她并没有显得过分糟糕罢了。而那些浮光掠影的日子,那些飞扬跋扈的青春,以及我们的把酒言欢、无心游荡,都随着毕业离校的铺盖卷儿,变成了无限遥远的事情。那些遥远得不可触摸的记忆,常常在某些宁静的时刻因为时空的交错突然变得分外清晰。我常常有一种冲动,买一张随便到哪的长途火车票,抛开尘嚣,就只身去天涯飘荡。有一本叫《让我去那花花世界》的书,作者说人有各种各样的旅行体验,而最差的一种就是根本没有出发。这样看来,我的生活真是糟糕透顶。

     

     5.

    百度上说,黄龙溪位于成都西南方向行40公里处,东临府河北靠牧马山,依山傍水,风景秀丽,集山、水、城一体的古镇本身则体现了古人依托自然、亲近自然、天人合一的人居环境构想,多少有些夸张扯淡的成分。不过牧马山听起来是个归隐田园的好地方,但据说诸葛亮曾经大煞风景地在那里屯兵打仗;黄龙溪听着也好,一纶茧缕一轻钩,万顷波中得自由,可我怀疑黄龙溪里边并没有鱼。百度上还说,安仁古镇地处成都平原西部,距成都41公里,有四川省最大的古旧家具集散市场,位置就在刘文彩庄园对面的古街尽头。据说刘文彩是贩卖鸦片、滥征捐税的恶霸地主,不过我真羡慕他的万贯家私。

    我时常骑上自行车就到那些小有名气的地方去。我并不特别关心那些地方,觉得天下的古镇大抵一样,有些无关紧要的历史、现代化的复古建筑,出卖些随便哪个旅游景点都会泛滥的纪念品,那些地方,一辈子看一个就足够了。路过那些地方的风景,就像透过火车疾驰的窗户穿行于各种型号的隧道中一样,那些蹉跎的山影,山腰上巴掌大的玉米地,山脚下猪圈般的矮小房子,都是些与己无关的生活元素,看着才饶有趣味。我并不满足于到黄龙溪买两盒芝麻糕到安仁买一把薄荷棍,然后转身打道回府,那种只为打发时间的来回只配当做无聊生活的消遣。作为理想,我打算到红河去。很明显,这种向往,是认识小傣族之后才有的体验。

    小傣族学的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用她的话说,大概就是些到云南边境上去低价买进越南妇女、通过各种手段运送到国内偏远山区高价出售的勾当,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上公共课的大教室里。

    那时候大概是十月份,是新鲜感过去之前我们对学校课程最热情高涨的一段时间,因为刚刚结束了新生军训和国庆长假,我们甚至天真地以为,脱下迷彩穿梭在校园中那些学长学姐们就认不出来我们是刚入学的小屁孩了。因为是民族院校,我们有一门叫作少数民族理论的课程,大概就是老师在讲台上向我们吹嘘他到过些什么地方见过些什么民族他们有些什么稀奇古怪的现象,然后将它们都往民族团结统一上解释,但似乎它更加重大的意义在于告诉我们这样的一种世情百态: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大概就是以一个接近鸟人的形象出现在小傣族的记忆中的。

    小傣族坐在我的右边,她的右边坐着谁记不确切,我想应该是肖杨,后来就是他将小傣族真正引进我的生活。我清楚地记得我的左边,那是靠门的一堵白墙,上面有一些打油诗之类的文字,还有一块黧黑的胎记一样的东西,大概是风干的口香糖。后来我才发现,长久以来我已经形成了这么一个习惯,无论在哪个教室上课,都喜欢做在进门第三排靠墙的第一个位置。那时候我就像现在一样,完全没有烟瘾,不同的是口袋里总是装着香烟,而且总是红色软包的“红河”。初来乍到,彼此陌生,大家都是通过香烟拉近感情,只有你一个人拒绝尼古丁,多少显得不合时宜,但大家手里拿的都是红塔山紫云,被淹没在雷同里又没有多大意思——我当时就是这么一种矫情心态,过于在乎别人的眼光,又放不下彰显个性的欲望,甚至回答小傣族的问话,也是如出一辙。

    我已经记不清楚上课的老师姓什么了,但记得他脸黑黑的,和锦里卖张飞牛肉的大叔的脸色神像,可惜五短身材,头发蓬乱,四十多岁上下,正是好游山玩水的年龄。当时他对着一百多号学生正在讲八路军长征翻雪山过草地的故事,过草地之前必须得穿越彝族聚居区,他们打算暂时先不打土豪分田地了,因为在万恶的旧社会在那样一个地方那是一种危险且疯狂的穿越,要不留下性命,要不留下买路钱,倒霉的都要留下。先生在台上神采飞扬,故事精彩绝伦,简直就是新世纪的水浒。就在先生说到某个彝族土司要拖出某个解放军战士出去打上一百杀威棒的时候,小傣族拿着半包扁扁的红河递还给我说,“不好意思,踩了一脚。”

    为了表现得大度从容,我说了声没事,随手就将香烟放在桌面上,继续听“水泊凉山”的故事。可惜先生话锋一转,终于不可避免地说到了新世纪打土豪分田地以及创造新生活,这些内容大家在高中政治课堂上就烂熟于心,教室顿时像蜂巢一样,嗡嗡地沸腾起来。我低下头准备看书,是从地摊上买来的《黄金时代》。二十一岁的时候,王二在云南插队遇上了陈清扬并建立了伟大友谊,而我的二十一岁注定要在祖国英明神武生活多彩丰富的一片大好形势里度过,我将为此感到遗憾,因为上政治课肯定没有在云南插队好玩。正当我对了无生趣的生活感到悲观失望的时候,帮我捡烟的女同学,就是后来的小傣族转过脸来说,“你知道红河吗?”她斜着眼睛看桌面上的那包香烟,上面还有些没来得及拂去的淡淡灰尘。

    “当然知道了,唐朝大诗人王维不是就写过一首给红河的诗么?”我想像先生讲故事一样将谈话继续下去。

    “是吗?王维怎么说的?”

    “那可是千古名句——大漠孤烟直,红河落日圆!你没听过?”她笑了笑,说她作为一个云南人从来不知道大诗人王维也去过红河感到很难过,不过因为没文化考上了我们这所烂学校心里边就平衡了,她此前本以为可以去跟马加爵做校友的。先生继续讲评书,说彝族在云南也有分布,我顺口就问她们云南人是不是也在红军长征的时候试图杀戮我们伟大的革命先辈。她扑哧一下就笑出来了,说怎么美丽的彩云之南一到我嘴里就净剩些野蛮与杀戮了,“你就没有听说过关于云南的正面宣传么?”

     “当然听过了,他们说云南那边的少数民族姑娘特开放,光着屁股在泉水里洗澡随便人看,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他们还有泼水节,姑娘看上哪个小伙子了就用冷水泼他,然后就湿漉漉地跟他回家,要是看哪个不顺眼了也泼,不过盆里盛的是开水,我说的对吧?”我张嘴就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堆,然后转过头去看着她,“我想起来了,她们是傣族,是傣族没错吧?”然后我就一本正经地缠着她追问那些美好的传说是不是真的,她是不是傣族,是不是也经常按耐不住要跳进河里去游泳。面对这一串没完没了的提问,她最后感慨说:

    “看来我真该用开水泼你!”

    “呃,看来是真的,你们傣族真拿开水泼人!”据后来小傣族回忆,我讲这句话的时候两眼放光、表情严肃,一点都看不出有半分开玩笑的意味,她感到深深地被误解了,撅起起嘴吧忿忿地说:“你们根本就不了解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