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就是一个悲剧紧接着另一个悲剧——在某一本书里我看到过这么一个对生活的悲观定义。天知道,或许根本就没有那么一本书,对于生活,我就是那么觉得的。我当然希望生活不全然是这样,我希望生活是一个星期六紧接着另一个星期六,但紧接着星期六的总是星期天,而星期天是不可靠的,因为它和星期一如此接近。

    在另一本书的封腰上,我看到另一种陈述:失败不是故事的开始,也不是故事的结束,而是他们故事的全部。确实有这么一本叫《大教堂》的短篇小说集,是我打算送给自己的圣诞礼物。通常我喜欢从一本书的名字去判断它是否值得购买,如果书是类似《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集》或者《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精选集》之类毫无创意的乏味的名字,我会从第一感觉上就将它们否决。但“大教堂”几个字有丰富的画面感和历史感,透过想象,我可以看到中世纪的笨重质朴的古老建筑,它像一张细腻的黑白照片,大理石墙壁上有粗糙的纹理、日晒雨淋的清晰痕迹,从白到黑之间有丰富的灰色过渡,能给人一种颗粒感的苍茫和恍惚的温暖。但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给人一种被人捏住咽喉的不自在,那种描述太平淡真实了,不停地提醒你正过着的是怎么样一种糟糕的生活。

    我更喜欢另外一本小册子,它也不叫《杜鲁门·卡坡蒂短篇小说集》或者《杜鲁门·卡坡蒂短片小说精选集》,另有一个贴切的名字——《圣诞忆旧集》。我在扉页上歪歪扭扭地写上了“苏柯给了巴迪最好的,而卡坡蒂给了我们最好的。”这是巴掌大的一个集子,揭掉封套,就露出红色的硬封皮,是那种很纯粹的红色,简单到只点缀有三两点指甲大小的雪花儿,捧在手里就是一件纯粹的圣诞礼物。更为关键的是,里边的故事真正让人感觉温暖,因为那是关于过去的回忆,而过去,即便是大萧条的年代,也应该是美好的,而且我想,关于过去,我是否也有着一些说得上是美好的怀念?

    在上帝的眼皮底下我盲目无知无觉地度过了二十多个圣诞节,礼物不过是一个买书的借口,那是我少得可怜的真正的爱好。我常常给自己找各种型号的借口,为的就是每个月花上百来块钱在买那些只有蟑螂和白蚁喜欢吃的纸张上。11月的一个清晨,防城港出奇地寒冷,没完没了的改造工程使得东兴大道尘嚣漫漫,风从海面上吹来,撬开窗户的缝隙,发出呜呜的鸣响。透过窗户的玻璃,能看到对面火车道旁小煤场上灰蒙蒙的一片,而更远处的海面上一片清朗。同事跺着脚开进办公室,紧接着电脑放了一个上午关于圣诞的歌,我听着,哆嗦着,就像她说,感觉到了圣诞节的气氛。好吧,我说,那我也给自己选一份圣诞礼物。书送到的时候12月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快递员爬上十楼敲开办公室,我看到他穿着白色的风衣,破旧、臃肿,虽然年轻了一点,可真他妈像是一位圣诞老人。

    那一天里,我还接到何谦的电话,说他的婚礼安排在了1226号本宅,那是圣诞节后的一天,日历上写着星期六。我想这才是敲定黄道吉日的主要原因,我怀疑何谦心里并没有圣诞节的概念。

    事实上,在我脑海里首先闪现的是何瑶,她先是一个胖胖的丫头片子,穿着粉红色的碎花衬衣,又细又柔的头发扎成两辫马尾,走路的时候一晃一晃像极了两朵摇曳的狗尾草;然后她迅速长高,长大,衬衣上粉色的碎花变成藏青色的格子,脸上还是肉肉的,但傻傻甜甜的笑变成了一种丰满的矜持,隔着幢幢阴影远远地在一旁站着,迅速变得迷糊,从模糊的影子里走出来小她两岁的弟弟,就是何谦。

    脸蛋白净丰满,笑的时候有一对浅浅的小酒窝儿,安静起来像乖巧的女生,何谦的形象在遥远的记忆里慢慢地浮现。他是我七年的小学同学,用北方流氓的说法是发小。想想,七年,一对新婚夫妇都该熬到离婚了,对两个小孩儿来说,真是一段漫长的岁月。我们也已经多年没有彼此的音讯,但借助何瑶模糊的影子,我还是很容易地让他的眉目清晰起来——除了多出一对酒窝,那张脸跟她姐姐的几乎一模一样。

     

    接下来的一个周末,我回农村老家,特意去了一趟何谦家里,在天井里支起三脚架给他们拍全家福。透过鼻梁上厚厚的眼镜片,我能够从取景器里清晰地看到何叔何婶表情生硬地坐在一张短条凳上,目光羞怯,双手不知所措地揉搓着,后边站着他们的宝贝儿子,面颊饱满白净,刚刮过的脸上现出粗黑的胡茬,表情敦实饱满。何谦身后是崭新的红砖墙,在大光圈的虚化下,有一种马赛克的奇异效果,仿佛隐去了生活的某些层面。我按下快门,镜头里没有新娘子,也没有何瑶。

    新房建在原来老房子的地方,毫不费力就找到了,像很多年前一样,我推开栅栏门就走了进去,几乎没有丝毫迟疑。何谦一眼就认出我来,也没有丝毫迟疑。 “留那么大把胡子吓人么?”他说着,伸手揽着我的肩膀就往屋里走。他这些年几乎没再长个儿,比我矮了半个脑袋,这么一个动作让我感觉温暖,让我们一下子就熟络起来,仿佛又回到了好多年前的亲密无间,仿佛我们从来没有过那么长时间的分开。

    我在这个家里感到亲切,叔叔阿姨依稀都是多年以前的容颜,看着我的也依稀是多年以前的目光,他们叫我敖仔,就像多年以前我背着书包上学堂的时候一样。阿姨用小簸箕给我装了一簸箕的花生,自己家里种的,饱满、香脆。不用说,她肯定记得我当初嘴里不停嚼着花生的样子。她以为我那么多年了还那么喜欢吃花生呢。何叔尽量想要表现出一家之主的大方稳重,只关心我现在哪里工作谈对象没有什么时候结婚等等诸如此类天下父母都无比关心的问题。当然,他的重点是我去大城市上了大学见了世面就记不得他们了。

    大概就是因为见多了世面,才让我觉得上了大学就应该是年少有为的样子,让我因为自己一事无成身无长物感到羞愧,让我惊见故人,怕他们一眼就看透了我心底的虚无其实根本不是他们的榜样。我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无能为力,对别人并不怀恶意的问询感到尴尬。为了摆脱这种尴尬,何叔话头一停我就借故走到了天井里,蹲在一棵苦楝树下抽烟,看蚂蚁。

    跟小村庄小天井比起来,后来我去的城市很大很大,大到几百上千万的人口挤在稠密的街道里像熙熙攘攘的蚂蚁,很远很远,远的从出发到抵达要在奔驰的列车上消磨掉将近40个小时。在红土地里成长撒欢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去那么遥远的地方,并且一待就是几年。正想着,何谦也跟了出来,蹲在我的近旁,嘴里叼着点燃的香烟。我斜过眼,看到他嘴角一簇闪烁,灰白的浓烟就流泻出来。这一副深深呼吸陶醉悠然的样子让我倦怠,想起自己吞云吐雾时候多半也是这般傻逼的操行,心里一阵恶心,就在蚂蚁洞口膨松的土堆上掐灭了剩下的半截红河。

    我用熄灭的烟屁堵住洞口,碌碌穿行的蚂蚁四处逃窜,像漫山遍野的小日本鬼子。我静静看着,装作饶有兴趣的样子,掩饰彼此已经找不到共同话题的尴尬。在屋里,何叔问我工作,我尽量说的轻描淡写,以便让他们觉得那个破编辑是一件很牛逼的行当。我见到每一位故人,都得声情并茂地向他们重复一番自己的前途黯淡,不厌其烦。我担心别人也不堪其扰,打算绝口不问何谦近况。但似乎他不必如我面对难堪,很随意地就跟我吹嘘起了他在广东各种工厂里辗转的打工岁月。

    草草敷衍完九年义务教育,胡子都没来得及长硬就去广东打工挣钱,适当的时候从工厂领回来一口小媳妇,是我们这一茬大部分人的生活轨迹。我属例外,但何谦显然中规中矩。他很自然且满足地告诉我他在东莞,在佛山,在一个个电子厂、玩具厂、牛仔裤生产车间里的生活,说他们在当地跟讲普通话的捞佬半句不合就拳脚相向,说到那些工厂一听说是钦州人就拒绝录用的时候脸上流淌出无比的骄傲。在我的想象里,打工的日子窝囊、局促,没有内涵、没有生气,好不到哪里去,因此何谦喋喋不休的吹嘘让我烦闷无比,他让我觉得似乎真的只有像他们那样年纪轻轻投身工业革命才是人间正道,而我苦心孤诣考上大学毕业就失业简直就是不识好歹剑走偏锋。

    我突然明显地意识到,虽然我们从小要好,有过漫长的形影不离的相伴,甚至连彼此什么时候开始发育都一清二楚,但我显然已经失去了这么一个从小玩泥巴长大的伙伴,我们的情谊不可避免地向泛泛之交滑去。更为遗憾的是我对此并不感到十分遗憾,我清醒地意识到,何谦的打工岁月和我的求学生涯同样漫长,可能也同样多彩,但它们相互平行,相互没有交叉。我有他解释不了的追求,他有我无法苟同的玩乐,我们所共同拥有的,仅剩下模糊短暂的童年岁月。我看着四处逃窜的蚂蚁又渐次回归队形,思绪越过何谦言语的飞扬,又向那些破碎零星的片段飘去。

    “你记不记得我们村口那棵树底下也有这么一窝蚂蚁?”我趁他点第二根烟的空当又把蚂蚁的队形打乱,接过话茬。

    “咳,那棵树早就被雷劈死了,树桩都找不到了。”何谦像说起几百年前去世的远房亲戚,丝毫提不起兴趣——他肯定记得那窝蚂蚁,但显然那对他毫无意义。

  • 和谐 - [就这样糊糊图图]

    2010-01-23

    博客大巴劫后余生,开始变得战战兢兢,悄无声息地和谐了好些文章,不回顾历史根本无法发现——难道我也写得出了值得屏蔽的淫秽不堪的文字?看来我他爹的是大成长了!

    那天晚上心里小鹿冲撞,第二天果然去不成十万大山森林公园。我真纳闷,那么个地方怎么连直达班车都没有?没有直达也就算了,转车都转不到,只有专车。专车我是坐不起的,所以只在上思转了一圈,然后想,没有上思能有森林公园么?想着这不是后院起码也是庭前,心里才平衡些许。

    好些年前,我在钦州念高中,班里有很多上思同学,男的魁伟,女的秀气,大抵成绩优异,互相说着我们谁也听不懂的语言。那时候我想,上思真是个遥远的地方,说的都是我们听不懂的外国话。然后他们用普通话介绍,上思是十万大山深处一个美丽的县城。“十万大山”听起来也是个遥远的名字,十万座大山连绵,原始森林里兴许还有野人出没,要走多久才能出来钦州上学呀!于是对他们瞬间高山仰止。

    再往后,有一年到大寺同学家里,第一次听当地人说起“上思江水向西流”,我熟读李后主的“一江春水向东流”,听到上思江水倒行逆施,心下大为惊奇。那时候八寨沟刚刚开发,炙手可热势绝伦的样子,但当地人说,不寨沟也只不过是十万大山的冰山一角,然后我们就考虑,在不可能同时到达两个地方的情况下,是八寨沟,还是上思?可想而知的结果,是我们哪儿也没去成。但往后谁要再提起上思,我立马就能想到它的江水西流。

    这是上思县城东南四五公里的那板水库大坝,上思江水就从这里流泻出来,缓缓地向西流去。站在坝顶能够看到大半个县城,和更远处的远山,而只有往脚底下看,贴着大坝石壁生长的铁锈颜色的小草,才有几分秋天的味道。一月下旬,时令已经离秋天十分遥远,我怀疑这边根本就没有冬天,秋天也不过是零星的几片黄叶,不成气候。这时候我总能想起成都,青羊宫,人民公园,民院,银杏树每年秋天燃烧的像火把一样。我没有机会看过北美连绵无边的枫叶,便觉得这样小家子气的秋天也没什么不好。

    大坝往前一两百米的地方,几株芦花在阳光中摇曳。沿河两遍长满了翠竹,让人想起前一个晚上在饭桌上吃的酸笋,口舌生津。

    这种翠绿,根本无法让人联想到秋天。倒是水库的水位,缄默地说明了一切。

    网上论坛里有人说,这里每年都会淹死几个富家子弟。我觉得活该,人不应该成了富家子弟就不学游泳的。同行的朋友说,这个水库在各种小山坳里蜿蜒,开船要两三个小时才能走到尽头,不管淹死了多少人,这里的夏天都不缺乏人来游泳。每年夏天,水库暴涨,不得不开闸泄洪,这个时候,沿着水岸就会排满了密密麻麻的钓竿,有些更聪明且急功近利一点的喜欢不劳而获,拿着大口网兜死守在泄洪口,将那些被激流打得晕乎乎的鱼儿抢救上岸。这样说着,我真想夏天降临,蹲在河岸上,边静心钓鱼,边看大江西去。

    大山里可能更多的是这样的小水潭。朋友带我去到一个小酒厂,酒厂老板说山后有瀑布,我也没有抱多大的期待,去看了一下,果然差不多是想想中的样子。我曾在类似这样的小水潭里捕过小龙虾,抓过小螃蟹。从山脚的小厂房走到这里,出了一身臭汗,这天气温有二十多度,阳光刺眼,潭水碧透清凉。

    如果在夏天,瓢泼两场暴雨,这些小水流也有可能气势磅礴。但在这个时节,只能够是飞流直下三两米,蜿蜒流淌到上思。

     

    白云深处有人家。如果在平常,在城市的乌烟瘴气里,在上帝允许的情况下,我愿意自己活到50岁;但如果在这里,其他条件不变,我刀愿意再活10年。这是小酒厂的位置,厂房后面有一眼汩汩冒涌的山泉。据说这里原来是矿泉水厂,经营不善倒闭了,现在仍市场有人骑着马到这里来取泉水。

    当然,取泉水更多的还是骑车,小电驴儿,马大多数还是被用作搬运机器。就像新疆那边的乡间公路铺满了羊粪蛋一样,这边的山间小路铺满了马粪蛋,暗绿色,带有青山的气息。在这些地方,赶马应该比驱车安逸。看到这样一幅图景,恍然间感觉到的是传说中马帮的忧伤和茶马古道的艰难。

    但他们行走的是这么美丽的地方,如果再是去干打家劫舍之类的营生,该有多么浪漫。像一条秋天的道路,还来不及扫干净,又被干枯的树叶铺满——苗师傅的书里有过这样的引用,但这边的秋天的道路,根本无人清扫。

    像这样乱坟岗一样的道路,显然不太有人行走。但好像这又显然是个错误的推测。在酒厂老板的允许之下,我进到了他们的小酒窖,里边有一口口用酒浸泡着的大缸,缸里装满了党参,红参,麻雀,蛇,蛤蚧,猿猴,还有各种鞭,这些药材,显然都出自这些乱坟一样的山岗。

    我随意打开其中一口,老板说这是一只猿猴。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腹部,怀疑自己也有一样的肋骨。

  • 看《让我去那花花世界》,不管去到世界的哪个陌生角落,对苗师傅而言,旁征博引,借题发挥,似乎都是极其自然且随意的事情,所以,他去到哪里,哪里就是花花世界。我无数次地设想自己要到哪一个美丽的地方去,但一直停留在他所说的最糟糕的层面——根本没有出发。

    之前托翁在北京买书,苗师傅的小说集,快递过来,查了一百多次,电话那头终于说,我们弄丢了,这么着吧,赔你五十块钱!书款加邮费一共三十二块钱,看我这十八块钱挣的,差点没逼着我从十楼窗户跳下去!如果诅咒有用,丫真该下十八层地狱。

    我倒愿意倒贴五十块钱让他们帮我把包裹找出来,可那于事无补。翁几乎不知道苗师傅,所以不会在意他在书里签名都写了些什么,苗师傅因为那天蹲在小茶几上签了太多,估计也很难记得,我的好奇天下可能无人能解,就算解开了也没用,因为标准答案终将会落在某个傻逼手里。我给苗师傅留言,赌咒自己从来没有过那么疯狂的类似追星的举动,早上看到的回复是:写信给我地址,我给你寄——连句号都没有,这句话说的简单,但铿锵有力。

    然后,我带着一种塞翁失马的欣慰,下午跟着同事从防城港租了辆小面包来到上思。他们的工作是投放杂志。完事以后和那些我一个都不认识的领导们喝了一顿,就打道回府了。而我必须还得去十万大山走一遭,为下一期,在森林公园里拍两张照片。从各种阅读体验里,我无比希望自己是故事里描述的各种酒鬼,嗜酒如命,狂放不羁——这种希望的形成,大概是因为我滴酒不沾。这是生命中一个了不起的遗憾。同事走后,领导们转战另外一些同样花天酒地的场子,而我不太可能再跟着这些男酒鬼女酒鬼和男女酒鬼们,试想一个滴酒不沾的混蛋坐在酒桌旁边,清醒而透彻地望着整个包厢里众人皆醉生梦死,再没有比这更煞风景的画面了。既然没法同醉,那就滚一边去吧。

    早早回到酒店房间,冲了一身热水,更加感觉上思的夜晚宁静温柔。很难想象在我那些北方朋友生活的地方覆盖着大雪的时候,这边在房间里光着膀子感觉到的也不过是几分清凉。“一泓温井寒仍暖,十万青山翠不黄”的上思是个美丽的地方,我想起苗师傅,想起他走过的花花世界,他单凭简单得无可挑剔的文字,轻松就能够呈现一种另类唯美的旅途于纸上,而我在重现这种美丽的时候,用什么样的笔法和文字,才能比乏味稍传神一些?我无时无刻不期待着,自己也能够到各种值得去的地方去,证明世界无非真的就是一个虚无的主题公元,然而终于逃开逼仄的办公室,迢迢大道在脚下铺展开来,如何又有几分失措慌忙?这个世界,我真不懂。

  • 这一天,2009正无可挽回地飞身离我远去,离我们每一个凡夫俗子远去。4个小时以前,电视台的摄像师傅来到杂志社补拍了几个工作的镜头;18个小时以前,我在万海酒店的多功能厅,站在投影与宾客之间,拿起话筒,操着生硬蹩脚的普通话,唯唯诺诺地告诉防城港人民,《金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的上台很失败,从头到尾,宾客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瓜子、花生和红酒身上,集中在互相之间的侃侃而谈、推杯换盏身上。我想,如果一百多号人、两百多粒乌溜溜的眼珠子齐刷刷地盯住我,一定能激起我发自肺腑的虚荣心,让我临场有超正常的发挥。但是不管怎么说,那代表着一个将和2009年一样、一起远去的过去,昨天之前,在防城港,没有一本像样甚至不像样的城市杂志,整个领域一片空白;昨天之后,这一切都改变了,我们起码拿的出来这么一本《金潮·防城港》,而且,上边写满了我的文字。

    “多好啊,照片也好看。我多希望自己也有这么一个村庄。能回去看看。”绷紧了一个月,今天一身轻松地打开IE,是苗师傅对我那些所谓田园牧歌的这一句评论。我从“王三表”那里链接到“苗闷骚”,立刻爱上了那个地方,我看了无数遍的《除非灵魂拍手作歌》,然后憋足劲儿描摹挤出了《红河》……

    可我真想告诉苗师傅,那么一个村庄,我不再可能经常回去看看了。三个星期前,为了杂志第一期内容的统筹,我第一次周末加班,没有回钦州,没有回村庄看看。大概就在那之后的几天,我73岁的父亲毫无征兆地,孤独地死在了床上——他就是我常回去看看的理由。

     

    唯一的一点欣慰,是起码我在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努力学做一个踏实的写字人。

     

  • 我也有过田园牧歌的生活。这是《旧地重游》第一部分的标题,刻在塞巴斯蒂安收藏的印第安人头盖骨上。想来我也有过田园牧歌的生活,虽然那些美好大概存在于大脑对往事的过滤和加工雕饰里。

    我的眼睛近视了,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换了好多副眼镜才换到七八百度,已经修炼到了人镜合一形影不离的忘我镜界。我早就打算再换掉这幅眼镜,因为正对瞳孔处脱了好大一块膜,让我看到的世界模棱两可,而那是贴近小佳取景器的地方。现在,破镜子破摔,终于将它打破了,事情缘于一场实力悬殊的杀戮……

    钦州真是生态之城,除了野人,市区里的各种野生动物随处可见。那天晚上和Liu在市里闲逛,在市中心的一个黑灯瞎火的花园地带,远远看到一只优哉游哉的小鼹鼠——我最受不得人家显得比我幸福,看到这只小鼹鼠在全球金融风暴面前胆敢如此自得其乐,杀心陡起,蹿过去就与之周旋。后来小鼹鼠的肠肠肚肚就洒在了大街上,血染钦城。当然,我已经老了,以一己之力断然无法杀死一只年轻朝气的鼹鼠,当晚协同作案的还有Liu,他的脚底踩的比我还要欢势。

    我捡起剧烈斗争中不慎落地的眼镜,已经是破镜难圆,从此我眼里的世界就划满了伤痕。

     01

    很多年前,在农村,每到秋冬季节,旱地里的庄稼都收完了,地理一片寥廓荒芜的时候,就是我们打老鼠的旺季。我和村里的小孩少有共同语言,喜欢跟邻村的孩子玩,三五个人,月朗星稀的晚上,人手一根棍子在野地里闲逛,看到老鼠就发足狂奔。我想不起来当初我们都是穿的什么鞋子了,反正不是特步耐克李宁,也不是什么特耐宁,也许压根就什么也没穿,但我们跑的贼快,比老鼠四条腿跑的快多了,将它们逼的慌不择路,然后乱棍打死。

    那是一段像野草一样的岁月,我们志趣相投,神勇无比。可是我已经忘掉了那些曾经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们的名字了。那时候我们有比现在丰富的多的夜生活,在连绵的黄茅草上点上一把野火,火光冲天的温热和辉煌都远远超过现在的灯红酒绿。每次回家都会经过附近的村子,里边都有早就彼此遗忘的故人,但我既不想回到过去,也不想试图再将他们牵着进我茫然未知的将来。

     

     这是在回村子的半道上,路被两旁的相思树、桉树遮掩住,偶尔漏下些许斑驳破碎的阳光,眼睛斜插出去,是小片小片金黄的稻田。

    这是出村的村口,我脚下是铺满浮土的小路,眼前也是金黄的稻田,中间种着一小片红薯,田埂上半枯不黄的野草仍然是很多老牛的主要粮草,再远处是见缝插针的桉树,桉树背后是茂密的竹林。

    村里的人没有变,甚至他们手牵的牛也还是七八年前那一头,变的最多的,是到处生长的桉树。在一片土地上种上桉树,以后就不大可能再种任何一种粮食了。我更喜欢沉甸甸黄澄澄的稻田。从成都回来的时候,晚稻才插秧不久,一片片绿油油的,生机勃勃得像所有刚开始的梦想,但最终成熟的是水稻,不是梦想。大部分作物生长可能只需要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大部分人却有可能一辈子活的越长越愚昧。

    最理想的是春生秋死。我在劈开的干竹筒里面发现了它,本来是一对,躲在干燥温暖的竹筒里患难与共,最后都落了单。人们常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我并不存心拆散它们,拎出来拍两张照片也并不心存半分恶意,我怀疑它们在局促的竹筒里,能不能度过漫长的冬天。

    我不知道书上要怎么称呼它们,我们在夏夜里随处都可以听到它们像蟋蟀一样抖动着翅膀欢唱。在成都的时候见过不少商贩将蝈蝈装进竹篾编织的比拳头还小的笼子里,卖给没见过世面的城里的小孩儿,那些蝈蝈有灰色有翠绿色,身材要短、扁、胖,但仍然看得出来它们是近亲。那些童年一片空白的可怜的小屁孩儿们,像提着灯笼一样提着小小的笼子,疑惑为什么他们新买的小宠物老是不开口歌唱。

    在秋收的稻田里也有它们的另外一种近亲,长的跟他们差不多一模一样,我们叫它们“禾虾”,喜欢将它们逮住,像蚂蚱一样用草茎串成长长的一窜,晚上在油锅里能炒出一大碗来,味道甜美。秋收不关小孩们的事,他们关心的是能在田里穿满多少串禾虾以资饕餮。

    禾虾不会跑到竹林里去,也不会在夏夜抖动翅膀清亮地鸣唱。它们喜欢夏夜,喜欢清幽,喜欢安静,也喜欢打破安静,但不喜欢让人放到阳光下欣赏,刺眼的阳光让它们诚惶诚恐。我喜欢让它们诚惶诚恐,并且热切期待着给它们劫后余生的生命历程抹上些许人为的传奇色彩。- -

    骑自行车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慢点,慢点,再慢一点。我喜欢那些常在近旁却无暇欣赏的景致,左边是徐徐垂落的夕阳,右边是冉冉上升的明月。一路走发现世界一路在变,然后我们也将变成世界认不出来的样子。

    看,芦苇背后也是桉树!

  •  

    7.

    关于易水送别,史学家有不同说法,但也有统一之处。统一之处是他们一致认为太子丹心怀叵测、城府深邃,怕荆轲冷静下来减了热情,那样他的三千美女满屋黄金的投资的付诸东流了。为了稳定荆轲,出现了另一个历史人物,就是秦舞阳,他们告诉荆轲,秦舞阳是燕国的勇士,十三岁就因为赌输钱怀疑庄家出老千在闹市里杀了人,他拿着滴血的尖刀,傲然于市,没有一个小老百姓敢喘半口粗气。关于秦舞阳的事情他们只对荆轲说了阳光的一面,为了给荆轲壮胆,将阴暗的一面掩藏了起来,但在路上的时候,荆轲对秦舞阳说,你丫要再不坦白我就把你鸡奸了!

    荆轲有正常的性取向,只是故意吓唬一下跟在他身后拎包的燕国勇士,但燕国勇士被吓的屁滚尿流,告诉了荆轲事情的阴暗面。秦舞阳杀人只是一时兴起,后来看着庄家在地上打滚,哀号,殷红的鲜血汩汩地从刀口流出来,他当场就吓傻了,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别人都以为他镇定自若,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裤裆里大便都已经出来了,他感觉得到,粘糊糊的,还冒着热气。秦舞阳杀了人以后马上知道,杀人是不对的,晚上肯定有恶鬼来敲门,于是面无表情地换了一条裤子就去当地的衙门投案自首。当时太子丹刚从秦国狼狈逃窜回来,努力招兵买马,正好就在那个小衙门里和县令喝酒行令,听说了当天市集上发生的血案,觉得杀人的小伙子勇气可嘉,是可造之材,颇想结交。机缘巧合之下,秦舞阳就成了太子丹的门客,因为秦舞阳还来不及解释,太子丹倒身一拜便称英雄,其他人也就更觉得他是英雄了,秦舞阳不好叫太子殿下失望,觉得成人之美是种美德,便诺诺地接受了溢美,诺诺地在燕国当起了英雄,那是三年前的事情。

    那件事情改变了秦舞阳的一生。枭首之前,嬴政问他有什么想说的,他凄然一声长叹,幽幽地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美好人生要从娃娃抓起!秦舞阳并不想跟着荆轲刺秦。三年前的杀人事件以后,秦舞阳整个人都变了,他晚上一闭上眼睛,黑夜里就浮现出庄家被杀时鲜血喷涌的样子,隐约还能看到他血红的眼睛里幽怨的留恋,这使秦舞阳感到困顿、内疚、万分惊恐,他仍然装作若无其事,其实已经成了胆小如鼠的酒囊饭袋。但太子丹不这么认为,他觉得秦舞阳有一股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清高和孤傲,三岁看老,极有成为顶级侠客的潜质。所以想到需要一个监视荆轲的副手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秦舞阳,而秦舞阳甚至没有拒绝的勇气。

    荆轲见过太多的酒囊饭袋了,一眼就看出来秦舞阳眉宇间的胆怯,迟迟不肯动身。太子丹怕功亏一篑,于是对荆轲说,时候不早了,荆大侠,你该不是想另作什么打算吧?史学家的分歧就是这时候产生的,他们都承认太子丹语言里怀疑和鄙夷的语气,关键是荆轲的回答。荆轲跟史学家一样,也听出了太子丹不信任的语气,情急之下怒不可遏,愤愤然说道,“用不着你来催促!我单枪匹马深入秦国虎狼之地,如果竟自有去无回,大概就是因为秦舞阳这个孬种!我之所以逗留,无非是要等一个真的猛士,既然你不乐意,那我就孤注一掷吧!”支持正史的史学家认为,太子丹是燕国有关部门的正面人物,荆轲是死要面子,等人只是他拖延的借口,若非太子丹一言相激,恐怕早就颠儿了。支持野史的史学家不认同正史学家想当然的观点和推测,他们相信荆轲所言属实,因为在刺秦失败、鲁句践大言不惭的时候,有史学家曾经采访过鲁句践,并获得了第一手不为人知的资料。鲁句践说他有一天在邯郸郊外拿着标枪打兔子,但兔子跑的贼快,一个都没打到。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他抬头在一棵落光了叶子的老槐树上发现一只斑鸠,就一标枪将它射了下来,发现其实那根本不是斑鸠,而是一只信鸽。

    本来鲁句践也分布清楚斑鸠和信鸽,但他在鸽子左腿上发现了一小片衣服,上面是写给盖聂的一封短信:刺秦速来蓟相会徒轲。那天晚上,鲁句践一边吃着红烧信鸽一边暗自高兴:荆轲注定要身首异处了。但荆轲不知道他养的信鸽因为路途遥远在邯郸歇脚已经被故人打下来了,他从确定刺秦开始就飞鸽传书让盖聂从老家快马加鞭赶来共成大事,迟迟等不到,以为盖聂还在因为爱女名节的事情余怒未消,悲愤绝望之下才沉不住气,决定带秦舞阳入秦。盖聂看史书知道多年以后那个刺秦的侠客就是荆轲,他在春秋论坛的连载上知道他出发之前还“有所待”,他知道他等待的是自己,一直在家里心急如焚地等待徒儿的召唤。荆轲失败的消息传来,鲁句践终于怀疑徒儿临行前等的人不是自己,悲愤交加,万念俱灰,再也没有心情上论坛看连载了,终于郁郁而终。那时候史学家还没有采访鲁句践,并没有人知道荆轲送信的鸽子已经给打了下来,所以还没有相关的野史发表在春秋论坛上,就是后来的正史也没有记载这一点,鲁句践到死都不知道详情,老年以后常常坐在夕阳底下,一边看着门前半身高的荒草,一遍咒骂荆轲是不屑徒儿。

    野史上说,盖聂死之前嘴里念叨的仍然是荆轲的名字,那时候他的家人早就在战乱中死光了,他最后的希望便是情同父子的徒儿,他说荆轲年纪尚小,血气方刚,自己应该主动去找他,帮他完成刺秦大计。他说他真想念荆轲,可是他当时已经老态龙钟,他说出来的话没有一个人能听懂。正史学家反对说,这是一个悖论,更加坚定了荆轲师徒仇成反目的研究成果。

    易水送别的时候,荆轲也感觉万念俱灰,他苦苦等待的师傅最终没有对他达成他所期望的谅解,他像新婚儿女希望得到父母亲的祝福一样希望得到师傅的理解和帮助,但杳无音讯,他感到怅然若失;他正值壮年,无妻无女、无父无母,举目无亲,书剑飘零;他回身望去,故人零落,忘年交田光死了,好友狗屠尘世蒸发了,只有高渐离闻风前来送别,带着他的吉他;他感到自己与世界已经完全没有了关系,这一走就再也不能回头了。他和高渐离四目相顾,往事历历在目,执手相看泪眼,无言以对。高渐离不顾簌簌的眼泪,弹起了吉他,琴声高亢哀婉,凄楚动人,荆轲想起多年以前在卫国盖聂门下春秋论坛上看过的小说,一个流氓去刺杀另一个流氓,也是易水作别,也是心存必死,他想起那个悲情英雄的悲歌慷慨,觉得那个故事里写的就是自己,于是和着高渐离弹出的节拍,扯开喉咙唱起了脑海中飘荡多年的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渐离后来说,荆轲那一曲唱尽了一生的悲壮,他听了不能自已,锵的一声将好几根琴弦都扫断了。

    高渐离抬起头来,荆轲已经走了,他远远看着荆轲白衣飘飘的身影,觉得像是前生的注定。他没有挥手作别,右手低垂在下襟处,被琴弦打伤的手指鲜血淋淋,一滴一滴地打在脚下的沙土上,像寒风腊月中一朵朵小小的梅花。

    有时候荆轲回想起来,觉得那天晚上自己不应该骂秦舞阳到死都是个处男,结果一语成谶。他回想起来,觉得秦舞阳是个好青年,胆小如鼠,一直努力改过自新;他被往事折磨,秘密无法吐露,生不如死;他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前途黯淡;他完全应该在三年前就自绝于人们,但他没有勇气,他怕死,怕得要死。后来荆轲一直对秦舞阳心怀愧疚,他知道怯懦的人却要遭受恐惧的折磨是多么痛苦,他本来应该对秦舞阳好一点,让他最后的人生能够泛出一点微光,他完全有能力办到,但因为一时之气迁怒于他,胸怀不够宽广,情感不够细腻,行事不够光明磊落爱憎分明,不是英雄所为。

    荆轲一直以为自己对人生已经真的了无牵挂,死前却开始为秦舞阳感到担心,他慷慨从容,引刀一快,脖子上留碗口那么大一个疤,鲜血从喉咙里喷薄而出,就什么事都没有了,那样的死法何其壮观!秦舞阳不同,他被围在秦国的兵士中间,战战兢兢,嬴政盛怒之下,必定会让他不得好死。荆轲可怜秦舞阳,年纪轻轻,不得好死,连儿女情长都来不及体验。荆轲魂神飘散的那一刻,朝秦舞阳看了最后一样,看到他神情自然,气质洒脱,目光透露出死水一般的宁静。他弄不明白小伙子是被吓的六神无主,还是终于在生死面前最后获得了宁静,他希望他从恐惧中获得的是最后的宁静。

    田光和樊於期一直没有再出现,狗屠也始终不见身影。很多年以后,高渐离在阿房宫里为秦始皇击筑弹吉他,那时候他已经容貌尽毁,双目失明,秦始皇听说他的双手操起吉他炉火纯青,就把他留在了秦宫。他在那里隐隐约约才知道了荆轲刺秦失败的细节,当初荆轲像黑社会交易一样取过秦舞阳手里的手提箱,打开,里边装有证明樊於期已死的一些信物和燕国富饶之地的地图。秦王嬴政喜形于色,正待拿起地图的时候荆轲抢先一步下手,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了一把象牙小手枪朝着嬴政胸口砰砰就是两枪。荆轲射的很准,正是心脏的位置,嬴政应声倒地。他看到一招得逞,喜上眉梢,纵声长啸,正自得意,嬴政从地上一窜而起,伸手就抢过荆轲的象牙小手枪,朝着荆轲大腿砰砰就是两枪,嘿然而笑。秦王说,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然后解开外套,里面竟然穿了一件防弹小背心!一些深情寂寞的宫女告诉高渐离,当时荆轲一言不发,对秦王怒目而视,秦王不怒自威,抬起象牙小手枪对准荆轲眉心就扣动了扳机,但枪没响,它太小了,只能装四颗子弹。秦王随手扔掉小手枪,抽出御座上的东洋大砍刀,一刀就将荆轲的脑袋看下来了,宫女们看到,气血从荆轲脖子上喷涌而出,升腾起八尺多高的一层血幕,蔚为壮观,荆轲被砍掉的脑袋轱辘轱辘地滚到了秦舞阳的脚下,“最遗憾的是那把象牙小手枪,那可是好东西,可惜一下摔得粉碎,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了。”

    野史上说,高渐离觉得自己就是那把摔碎的象牙小手枪。终于有一天,他听清楚了身边厚重沉稳的脚步声,操起手中吉他,使尽平生力气一把拍了过去。高渐离看不到,吉他在一根廊柱上被打得碎屑纷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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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野史上说,荆轲后来和政府拉上关系,是因为父亲临终时对他说,大丈夫立身于世,当谋富贵,取功名,扫除天下,耀祖光宗。他把“宗”字拖得太长,一口气接不上来就在床上死翘了。荆轲看到父亲死去的样子,心情复杂,一转身就坐在门槛上。

    关于荆轲一转身就能坐到门槛的说法,据史学家考证,那是因为他们家的房子太小了。当时奴隶社会正在消亡,封建体制还没有得到完善,在一个社会经济转型的过度阶段,房地产大兴炒买炒卖,房价疯涨,三环以外长城以内每平米都要三两黄金以上。荆轲他爸是地主家的王二小,放了一辈子牛,小的时候叫牧童,后来长大了再这么叫就不太合理,于是改叫牛倌,前面还得加上一个“老”字。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的时候,老牛倌就坐在高高的门槛上对小荆轲说,他们自家没有土地,他一年的薪俸也不过八吊铜钱,多少血汗都给地主老爷剥削去了,所以他们家当然住不起好房子,只能在城西最不起眼的地方用捡来的破石棉瓦搭了一个小蓬,遮风挡雨,也算是小户型了,虽然床都是用从附近小学里偷来的课桌拼的,没有房产证,属于违章建筑,甚至比不上地主家老水牛住的奢华,但是好歹也算个家呀!

    在荆轲生活的西城区,此类违章建筑就像两千两百年后街头卖黄色盗版光碟的小商小贩一样多,当时还没有城管,政府在忙着洽谈约纵连横组织联合国的各种细节,没有闲暇整治市民居住环境。人口繁茂,建筑众多,地皮自然金贵,老牛倌在政府划定的贫民区只占得八平米左右的地皮,在西城街道委员会的“要致富先修路”的口号巧取豪夺之下,还得腾出两平米出来修路。荆轲想要住大房子,夏天太闷热的时候,他就会坐在门口想,要是能有一块大点的地皮,他就能够修一栋大房子,前面有庭院,后面是牧场,金屋里是佳丽三千,但好一点的地皮都让房地产商买走了;如果生活在两千年后,他也可以通过将房子多造几层的办法增加立体空间,但他知道这个想法在公元前是不合理的,没有钢筋水泥不说,房子修得比国王的寝宫高,就有藐视王权、偷窥国王私生活之嫌,是要杀头的。想到这,他总要回头往门里看上两眼,心想,这房子真小呀!他甚至看得到许多年以后,老牛倌死了,他一转身就能坐到门槛上。

    迫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荆轲就在那样的一所小房子里住了下来并且慢慢长大,但她的母亲因为受不了穷,在他8岁的时候,跟一个在月黑风高的晚上趁老牛倌出门给牲口添草料的空当进门打劫的莽汉私奔了。荆轲认得劫匪,是住在隔壁一条巷子的老街坊,四十多岁,没上过小学,拳头大小的字不认识几个,甚至没有一份像荆轲爸爸那样帮地主放牛的好工作,当然也没能娶上老婆。当时荆轲躺在床上只翻了个身,抬眼看了一下就又睡过去了。他知道劫匪在他床底下什么都搜不出来,以往要饭的老鼠到他们家来最后都是流着泪走的,回去就对同伴说,那家人太穷了!由于这种口碑相传,后来他们家再也没闹过鼠灾。邻家劫匪一阵白忙,一无所获,想到辛辛苦苦的劳动付出没有获得相应的报偿,又得忍饥挨饿一个通宵,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把从床上拉起牛倌媳妇,摁倒在地上就要扒裤子。荆轲和妈妈一起睡,那一夜的记忆分外分明,以至于多年以后他还觉得妈妈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并逐渐滋生出了恋母情结,但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有8岁,但心智老成,只是翻身过来看着,他心里洞然一切。

    8岁的荆轲侧身躺在床上,看着地上的劫匪和母亲抱成一团。劫匪要动手扒衣服,被妈妈一把推开,说,放开你丫的酸猪蹄,老娘自己来,然后伸手一把扯下裙子,就一丝不挂岔开大腿躺在地上,里面没穿任何内衣。荆轲后来辩解说,因为他妈妈穿的是睡衣,所以里边什么都没有,那样睡觉就像盖着被子裸睡一样让她感觉夜夜销魂。但史学家考证,她白天也只穿这么一件睡衣,因为家里穷的再没有别的衣服可以穿的了,也没有被子,荆轲冷的时候就掀开裙子钻进去。因为穷苦,他们比西方物理学家早了一两千年发现摩擦生热并且将这一理论完美地运用到了实际生活中,以至于很多年后荆轲坐在门槛上想,如果能再活两千年,我应该能获一个诺贝尔热物理学奖什么的吧,也就用不着去刺秦王了,因此为生命的短暂而唏嘘不已。

    8岁那年,荆轲还没有想到诺贝尔,他妈妈赤身裸体横躺在地上,借着幽微的星光能够看到她脸色桃红,冰凉凉的乳房轻微颤动,像两千年以后的歌谣——“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一起盯着小白兔的还有旁边目瞪口呆的邻家劫匪大叔,他大概想象了一万多遍,但一辈子没见过真正的女人脱光衣服的样子,面门充血,经脉抽搐,不知所措。荆轲妈妈半闭着眼睛时刻准备着接受凌辱,但等了半天不见动静,就睁开了眼睛,看到劫匪正痴愣愣地看着,神情木然,目光呆滞,嘴角还垂下来一缕粘稠的哈喇子,突然就忘记了自身的危险处境,怒不可遏地破口喝道:要上就上,傻愣愣地看锤子看!荆轲在床上看见劫匪大叔面色通红,身体明显地哆嗦了一下,气鼓鼓的裤裆像被戳穿的猪尿泡,突然唰地一下就瘪下去了。他还听见他心慌神乱地说,我还是处男,算了,站起身勒紧腰带就往外走。荆轲妈妈见状一跃而起,一手抓起地上的衣服,一甩手就飘飘然展开来像一件气鼓鼓的披风,徐徐飘落正好将她整个赤裸的身体包裹完好。荆轲觉得,那一幕用慢镜头回放看一百多遍都不过分,他始终记得母亲曾经像黑社会老大出场一般潇洒,两千多年后张艺谋都拍不出来那样的气场,那短短的数秒钟在荆轲看来具有永恒一样悠长的韵味,连生命也因此定格了好几秒,但史学家说那是被吓呆了,因为在那好几秒中妈妈一刻也没有闲着,裹上衣服就追了出去,他听到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是,想跑,没那么容易,老娘卯上你了!

    荆轲翻了个身,面朝墙壁继续睡觉,怎么也睡不着。他知道老牛倌以后再也不会有老婆了。想到父亲可以因此减轻很多生活的压力,他感到欣慰;但有一件事情使他伤心,就是母亲居然要跟这样落魄的一个劫匪私奔,太没有水准了,这让他感觉很丢脸。很多年后,当太子丹询问他的出身成分时,他仍为此面红耳赤。太子丹始终不知道其中隐情,因为当时荆轲结结巴巴地对太子丹说:“英雄不问出处,流氓不问岁数!”这句话显然让太子丹击节赞赏,但荆轲后来以为,自己当时过于紧张,语气语速语调都不和谐,重来一遍会更加豪气云天,太子丹一直没有再给他那样的机会,这是后话。

    后话就是应该留到后面再说的话,讲评书的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是说话题不要扯得太远,离了宗旨。当时荆轲很难受,思绪就飘了好远好远,怎么也睡不着,烦躁不安地等着父亲回来,可是老牛倌怎么也没有出现,直到他迷迷糊糊地又睡着了。他听到响动一个哆嗦就清醒了过来,像报告哈雷彗星撞地球的最新发现一样对父亲说,妈妈跟人私奔了。老牛倌很平静,说知道了,就再没有说话。为此荆轲感到泄气,父亲竟早早知道了,一点悬念都没有。他怀疑父亲那么久没回来就是去追他们男盗女娼了,没准还逮了个现行,一顿痛打,拳打脚踢,筋疲力尽就回来了。但那天老牛倌什么也没看到,地主家发现少了一只羊羔,他找了三个时辰,回家时天就亮了,但他觉得没必要跟儿子解释,他还太小,不懂。至于对老婆跟野汉子私奔一事泰然处之,是因为那是他早就预料到的结果,他后来不无得意地想让儿子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受得了穷,是条汉子,只有那些受不了穷的婆姨才没出息地跟更没出息的汉子跑了。他对这件事情看得很开,唯一使他感到痛苦的是,拐走老婆的居然是连自己都不如的货色。

    本来荆轲也觉得父亲是条汉子,但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却让他感受到了另外的一种酸楚的况味。他原来弄不懂到底人生在世是为了享乐还是为了受穷,他开始不明白自己要住大房子的想法是不是太堕落谄媚没有出息了,但那天父亲向他吹嘘自己老婆受不了穷跟野汉子跑了以后,他觉得他真可怜。他最后感激父亲为他所做的事情,就是临死前终于给他说了实话——大丈夫立身于世,当谋富贵,取功名,扫除天下,耀祖光宗。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就是在那时候面世的,总之,父亲的话为他的人生指明了方向。

    老牛倌死的那个下午,秋风萧瑟,大地苍茫。荆轲坐在门槛上,想起父亲无数次带他去放牛,总是将他抱起来放在牛背上,总是能够在草地里打着野兔,野兔烤熟的时候,又总是扯下两只又肥又壮的后腿给他,透过父亲平静的遗容,依稀还能够看到当初自己脸上油腻腻的欢笑。他悲哀地感到世界就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父亲死了,千百年后,再也不会有人想得起他曾经放过一辈子的牛羊。他想,放牛娃也应该有春天,他立志要被记载在《战国策》、《史记》以及《资治通鉴》里。

     

  • 6.

    肖杨后来也是傣族。他父亲据说属于随改革开放富起来的头几批人,有点钱之后就到处旅游,在西双版纳碰上了肖杨那貌美如花的母亲,几番眉来眼去,一朝覆雨翻云,肖杨就横空出世了。那会儿西双版纳还不像现在这么闻名,山里的姑娘们还像那尚未开化的青山绿水一样显得过分单纯,肖杨还是一条精虫,肖妈妈还风华绝代。据肖杨说,他爸爸腋下挎着一个代表改革开第一批暴发户标志的人造革手提包带着墨镜出现在云南时,他妈妈当时正哼着小曲儿在小溪边洗衣服,像所有美丽的神话传说一样,她的眼神比山涧下来的溪水还要清澈,看到资本家乡绅地主恶霸模样打扮的陌生男人心生慌乱,手里的衣服都被水冲走了,但肖爸爸顾不得脱下皮鞋就跳进溪水里帮忙捞了起来。肖杨还说,他爸跳进溪水里捞出来的是件肚兜或抹胸之类的东西,摩挲在手里心神荡漾,他妈妈看在眼里面若桃花……

    山里傣族姑娘光着屁股下水洗澡的事儿就是肖杨说的,我乐意相信那些扯淡,但很纳闷他为什么要到成都这么个了无生趣的地方上大学,成都姑娘虽然长的乖巧,却并不光着屁股跳进府南河里洗澡。肖杨不是云南人,因为据肖杨供认,肖妈妈第二天就收拾细软跟着暴发户到湛江去了,直到现在还住在湛江海滨公园旁边的一栋公寓楼里,也不到海边洗衣服,每天一大早拎着个菜篮子就到楼下去买新鲜海产。肖杨是上了高中才突然变成傣族的,因为那几分民族加分,他才考上了大学。认祖归宗变成傣族之后,肖杨认为云南才是自己精神的故乡,竟然厚着脸皮去参加了云南老乡会,认识了小傣族,硬拖着人家一起上课。

    我跟肖杨在打乒乓球的时候认识,两个水平奇臭的人难得凑在一起打的难解难分,互相交换了家底,他中文,我新闻,居然还都是文学院的,但我们只在开始打乒乓球的时候交往最密切,他就是在那时候跟我说傣族姑娘光着屁股洗澡的,在我和小傣族真正认识之后,我就不打乒乓球了。

    那是0511月的一个周末,那时候大件路那边还是一片荒凉,翻过的油菜地上长满了草,叫菜根香的农家乐还在,我像暴发户夹着人造革手提包一样夹着一本小说,从银杏大道徐徐走过的时候被肖杨叫住,问我要不要去打球,我说没兴趣,但还是走了过去。他在一株银杏树底下坐着,树底下是郁郁葱葱的青草,草尖尖上落满了蝴蝶形状的枯黄色的银杏叶子。他介绍坐在一旁的女生,说是他的云南老乡。小傣族坐在旁边,油亮的直发上落了一张银杏叶,像别着一只蝴蝶发卡。我朝她不怀好意地笑笑,说,我认得她,上回还说要拿开水泼我来着。

    那之后,我常常在路上能碰上小傣族,从老远的地方就能感觉得到她将要在身边出现,百试不爽。入秋的天气微微泛着凉意,银杏叶子逐渐泛黄、飘落,那时候没有太阳,天空很蓝,肖杨像具尸体一样横陈在枯死的黄叶堆里,小傣族头发上别着一枚银杏树叶做的蝴蝶发卡,往后一倒,四仰八叉地躺在草地上,摆出一个纤瘦苗条的“X”形。我的腋下像人造革公文包一样夹着的小说叫《白银时代》,王二在里边一次次地说,“X”是性的符号。我斜过眼去,肖杨的尸首闭着眼睛,像是在等着腐烂,然后回归尘土;小傣族也闭着眼睛,但一息尚存,胸口微微起伏,平静而遥远,像几年以后十万大山黛青色连绵的远峰。我面色潮红,心情激荡,目光在那里逗留了几秒钟后,顿感呼吸急促,高处不胜寒,顺势滑了下来,停留在她白净纤细的胳膊底下,隐约朦胧处,两小撮水草一样短而稀疏的腋毛,让我从头到脚一阵痉挛……

    我无数次地看到小傣族向我走来,在校园内,在小镇上,在梦境里,在现实中,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步伐,她最后总是要四仰八叉地躺倒在草地上,摆成一个大大的“X”形,四肢延展,T恤袖口里露出短而稀疏的腋毛,然后我便一身痉挛。但我的痉挛很快就能过去,打一个招呼,擦身而过,便陷入虚空的宁静。对于事情显而易见的不可能性,比如长生不老,比如经天纬地维护世界和平,再比如和小傣族多些纠缠不清的瓜葛,我一向故作淡薄。我想就是那种故作的淡薄最终吸引了小傣族。

    小傣族叫陈乔,不属于云南25个少数民族里的任何一个,但我几乎不叫她陈乔,仍对自己随口给她取的外号感到沾沾自喜。她腋下夹着的疏浅清幽的腋毛比我腋下夹着的《白银时代》让人热血贲张,但老围绕在她身旁的各种影子让那不管多么沸腾的热血一下子就冰冷下来了,这让我达到了一种事不关己的平衡。但小傣族说她收集了我在校内刊物上发表的几乎所有文章的时候,这种平衡被彻底打乱了,我开始想入非非,神情迷乱起来。

    小傣族最后搜罗到的是一本叫作《羌笛》的社团杂志,我打着主编的幌子,挂着宣传羌族文化的旗号,在里边写满了粗俗的语言和下流的臆想,她说她就是喜欢那种粗俗和臆想,不用装出一副清高孤傲、不近人间烟火的虚伪样子,我说不是不想装,是没那能耐,装不出来。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无法对她装出那种故作淡薄的姿态了,开始争取向党和人民积极靠拢——她就是我的党和人民。但我又心生疑虑——无产阶级革命是否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真是一个值得持久思考并有待更为持久的时间予以证明的问题,我根本没有时间想明白这个问题,因为大家很快就开始上下班、毕业失业、分道扬镳了。正当我们逐渐发现生活可能存在的美好,时光总是恰如其分地倏忽而逝。

     

    7.

    西湾桥上,红霞满天,身后是浮满垃圾的海水,是一片繁忙的港口码头,货轮发出粗粝的汽笛声,起重臂下排满了等着换班的码头工人。我背靠着大理石雕花栏杆坐在地上,半眯起眼睛回望过去,而身的一切与我无关。

    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在我身旁停下,下来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他从后座上卸下来塑料桶、钓饵、钓竿,蹲在地上捣鼓一阵,站起身直了一下腰杆,双手一甩,绑着铅坠的钓钩呼啦啦地飞向幽深的海底,然后将钓竿靠着栏杆等着鱼儿上钩。他扶着大理石雕花栏杆也坐在了地上,离我不到半米的距离,转头过来微微一笑,头发花白,精神矍铄。我也对着他笑了笑,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很仔细地抽出一根,叼在镶着一口金牙的嘴里,将烟盒放好,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火柴,“嗤”的一声擦燃,拢起双手挡风,凑到烟卷上,嘴角吧嗒吧嗒地就冒出了一缕缕绵延缭绕的青烟……

    我说,大爷,给我也来一根吧。他把烟盒递过来,是三块五一包的甲天下,我抽出一根,跟他一起吧嗒吧嗒地抽起来,有一股粗糙劲儿。我透过缭绕的青烟,看见小傣族面无表情地款款走来,在我面前打个照面,又飘然而去,走进遥远处一间木头阁楼里,褪下衣服,四仰八叉地躺在一张大床上,胡大春五十多岁,大腹便便,面目猥琐,穿着气鼓鼓的大裤衩推门进去,饿狼般一把扑在她赤裸鲜嫩的身体上,小傣族始终直挺挺地躺着,像被狮子咬死的羚羊一动不动,一颗眼泪从她眼角滑落,“啪”一声打在地板上面的一串桃木念珠上,那是我在洛带给她买的。一下子,洛带的古长城,桃木的念珠,小傣族寂寞委屈的面容,男人猥琐肮脏的裸体一阵阵袭向我的脑海,冲冲撞撞,轰然有声。我定神看着小傣族,伸手过去轻抚她涔涔的泪眼,一把摸到自己的眼角,已经酸胀濡湿。

    香烟已经烧完了,烟头被吹进了大海里,连灰烬都不剩。大爷又把烟递过来,我接过,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被呛得咳嗽不止。老头嘿然一笑,很平静地说,“年轻人,不要太心浮气躁苦大仇深,得失自古空余恨”,然后就喋喋不休地向后辈讲述自己往昔的峥嵘岁月,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当过土匪干过起义闹过革命蹲过牛棚,脑袋拴裤腰带上刀光剑影,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豪气干云,不可一世,到老了还不是一无是处,老伴儿死了,儿女大了,每天面对着油盐柴米里短家长疲惫不堪,听不得儿女唠唠叨叨嫌,只好扛支钓竿到这大桥上垂钓寂寞……

    我们抽完了两包甲天下,细细碎碎地说着各种不着边际的怨念,在将最后一个烟头扔进海里的时候他说,等他老得快要死了,爬也要爬到这大桥上,一个猛子扎海里去,绝不拖泥带水拖累儿孙讨亲人嫌弃,说着就站起来收起钓竿,那气场,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独眼海盗。我们一条鱼也没钓上来,大爷说鱼也不容易,吃个虾米都有可能丢掉性命,钓不到也好,两手空空,来去干净。我站起来,两腿发麻,肚子咕咕作响,才想起来晚饭还没吃。西湾桥头有好几处夜间营业的大排档,我指着一处阑珊灯火说,大爷,走,请你吃宵夜去。他摆摆手说,不了不了,我还要回家侍弄孙女睡觉去,看不到我她又该闹了,然后掉转车头就走。他这最后一句话又让我无限忧伤起来。

    昏黄的路灯下,老大爷踩着脚踏,身影单薄,渐行渐远。想起老伴去世的时候他说,有些事情你没有能力改变,就只能接受它,就像人最后都要一死了之,就像死之前裤裆早就硬不起来了,就像小傣族目前的困境以及突围。小傣族身陷困境,但我无法助他突围,这是问题的关键。

    小傣族总是提起她的父亲,说他和她前世可能就是一对情人,戏水的鸳鸯,小时候父亲总是抱她坐在自己的膝盖上,给她将故事,唱儿歌,哄她入睡,她说他是最伟大最值得信赖的男人,不富有,但仍能让她和母亲感到无比地幸福和满足。她说过要一辈子好好照顾父母,要不惜一切代价地爱他们,让他们颐养天年。

    胡大春的形象是我从她的信里的描绘大概得出的,她说他粗壮、俗气、大腹便便,死了三房老婆,大儿子比她还长三岁,但他有一个好处——有钱。她说她在每个月完成不了保单的时候就给自己买几份保险,从来没想过应该给父亲也买一份,大概就是我在家里照顾老汉还没来得及抽身找工作的时候,她父亲背着背篓去采药从哀牢山上滑了下来,摔断了三根肋骨,右腿粉碎性骨折,还摔出了严重的脑震荡,是背篓先着地才勉强捡回性命。她回到家里的时候,父亲正躺在医院里,因为付不起医药费,医院只做了一些保障性措施,只能勉强延续性命,对恢复毫无帮助,医院还恐吓说如果不及时治疗,不是一辈子长睡不醒也可能是终身瘫痪。她交出工作几个月所有的积蓄,只有三千多块钱,母亲早把猪和羊都卖掉了,仍是杯水车薪,剩一所破旧的房子,就算有人愿意买也换不来几个钱。媒人就是那个时候找上门来的。将他父亲送到医院的人叫胡大春,做药材生意暴发成了村里巨富,早就垂涎老陈家如花似玉的独生女儿了。他开出条件,只要陈乔下嫁给他,他就负责救治自己的亲家老丈,十万二十万都不在话下。

     

    8.

    如果我有十万二十万,我也不买房不买车不买相机了,一定将小傣族买过来。但如果竟自好梦成真,我也不至于被逼得穷途末路泥菩萨过江挥泪作别成都。谁都想直挺挺地硬下去,但在现实面前总是疲软无比,这个事实毫无商量的余地。

    我站在大桥昏黄的路灯下,感到一切都属虚空渺茫。这时候我24岁,24岁的人和42岁的人一样,都会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人生问题。我刚刚大学毕业,没有工作,没有梦想,没有未来,没有家,没有依靠,只有一身等待偿还的债款,对现实的反复毫无抵抗能力,不知道什么样的生活算得上美好,这就是我所面临的问题。

    从防城港回到钦州,我骑着破摩托突突突地穿行在乡土泥巴小路上,依旧还是阳光猛烈,天色湛蓝,烟尘滚滚,天上还有鹰翔,田里还躲着蛇鼠,只是水稻已经熟稔,稻粒结实饱满,稻穗低垂,稻浪金黄,迎风轻点。一切看似都将有个果熟蒂落的结果,只是里边不曾有过我的耕耘。

    (完)